※ 引述《zxcfluter (北洋轉悠三十年)》之銘言:
: 如題啦,
: 在討論死刑時,
: 廢死方的人大都都是法律系的,
: 是甚麼原因造成法律人普遍支持廢死呢?
: 乾無八卦?
:
廢死對相關從業人員的好處:
1. 大幅減少判決時的心理壓力
2. 把流入殯葬業者的客戶和錢挖回來,這是穢土轉生和鋼之鍊金術融合的藝術,你各位
只能考上工程師和醫科的腦袋怎麼會懂?
3. 反正真的搞到要要教化錢不是他出,時間不是他付
4. 成本低廉,上網出一張嘴就好
5. 萬一放錯的垃圾再犯的話,殺到自己的機率只有兩千三百萬分之一
6. 如此眾多好處,上下交相賊,裝裝仁義道德就能演出
7. 可以順嗆其他級分更高的科系法盲和不讀書以慰高中時數理怎樣都讀不來的缺憾
8. 歷屆法律系總統不是貪污就是炒房,每個都在騙票說一套做一套,管你死活?如果有
某件事他們不厭其煩的強推,那你該關注的是他們背後的動機和對他們的好處
9. 不要關注別人說了什麼道理,而要觀察他們實際上做了什麼事,撞到律師立馬判死,
法律界絕無異議,已經說明一切
你以為他們爭得是真理,其實爭得是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