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地球圖輯隊
2.記者署名:
山謬
3.完整新聞標題:
Subway潛艇堡的麵包不是麵包?愛爾蘭法院公布解答
4.完整新聞內文:
往下看內文前,先花三十秒跟愛爾蘭最高法院一起動動腦:為什麼Subway的麵包不算「麵
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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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爾蘭最高法院:Subway的麵包不是麵包
最近,愛爾蘭最高法院做出一項新判決:Subway潛艇堡外的兩片麵包,「依法不算麵包」
!
這項判決乍看之下完全打破公眾的認知,但如果細看愛爾蘭最高法院的論證,「Subway潛
艇堡的麵包不算麵包」反而異常合理,也讓這份充滿衝突的判決立刻獲得全球媒體的關注
。
1972年的增值稅法案
要看懂最高法院的判決,就得先了解 1972年愛爾蘭通過的一項增值稅法案(Value-Added
Tax Act of 1972)。在這項法案中,愛爾蘭政府將食物分為不同的種類,麵包、茶、咖啡
、牛奶等食物被歸類在「主食」(staple foods)當中。
只要一款食物被認定為「主食」,製造商就不用繳這筆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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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曾被課稅 要求政府退稅
在 2004、2005年期間,愛爾蘭當地負責提供Subway潛艇堡外兩片麵包的公司Bookfinder
,發現自家的麵包被課了這筆增值稅,因此一狀告上法院,主張他們提供給Subway的兩片
麵包應該歸類在「主食」當中,要求政府退稅。
最高法院:加太多糖,不算麵包
然而,根據增值稅法案的規定,「主食」類中的麵包,麵團的含糖量必須低於麵團總重的
2%。但從Subway的食譜來看,麵團的含糖量已經佔麵團總重 10%,遠遠超過法律規定的
上限,5名最高法院的法官因而宣判:Subway使用的麵包不算「麵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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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way:潛艇堡的麵包當然是麵包
即使愛爾蘭最高法院已經作出判決,但在Subway的眼中,他們的麵包當然還是麵包。因此
,Subway在判決出爐後發布聲明表示:「Subway的麵包,當然是麵包。」
「過去 30多年來,我們每天都在餐廳裡提供新鮮的麵包,每天也都有喜愛我們以又香又
好吃的麵包製成的三明治的顧客進店購買。」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dq.yam.com/post.php?id=13060
6.備註:
台灣的麵包給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