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康軒吹哨者風波 女員工看到霸凌字條痛哭

作者: kimula01 (Dior_Homme)   2020-10-07 22:55:57
※ 引述《Kaokang173 (啾啾魔人)》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中央通訊社
: 2.記者署名:
: 王鴻國、黃旭昇
: 她說,沒想到一家大企業會出現用黑函來攻擊她的情形,原本先出現一張「公司待我們不
: 薄,誰向媒體爆料出賣公司?」字條,她看後不以為意,沒想到主管約談後,24日一早就
: 看到貼在電梯口的霸凌字條。
大家好 我是夜班打工仔 桃園梁朝偉啦
向這個案例阿 公司這樣打出全名 公開張貼這種字條
如果女員工感覺到自己名譽受損
這樣可以直接提告公司了吧 反正他也有拍照了
這樣應該是構成了 妨礙名譽(信用) 要素了
建議女員工直接提告刑事 妨礙名譽了啦
教訓一下那些公司裡面大老闆的走狗
矯正一下利用權勢霸凌下屬的這種歪風
至少也可以為自己討一個公道
把事情鬧大也好 不然只會被這種公司吃死死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20-10-07 22:56:00
你要有證據是誰貼的才行啊 公司一定說監視器洗掉了
作者: johnwu (就是醬)   2020-10-07 22:57:00
我選1
作者: antonny (安湯尼)   2020-10-07 22:58:00
這種需要正義的 打99通電話看看吧 看看法律人是有多正義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20-10-07 22:58:00
幹嘛要離職? 這種狀況證據蒐集起來 公司不處理還能求償
作者: PSptt (ptt)   2020-10-07 22:58:00
她一定很難留下來 告這個也要拿得到好處 走得太難看 後面再找同圈子的應該很難
作者: hareluyac (牧-重度傲嬌控)   2020-10-07 22:59:00
賣個濃湯就跩上天了
作者: ghjkl5566 (56不能王)   2020-10-07 23:00:00
沒證據也沒差,訴訟對象可以是法人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20-10-07 23:02:00
臺灣如果一直有權貴製造破口最後一定是全部一起死...
作者: armorblocks (package)   2020-10-07 23:03:00
話說怎麼知道她老公檢舉的?自己說的?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20-10-07 23:04:00
請防疫中心教教小老百姓該怎麼活下去?...
作者: kimula01 (Dior_Homme)   2020-10-07 23:13:00
直接告法人阿 公司找不出人來擔就是法人負責賠償阿就算你沒告他 以這個老闆的關係早就在全內傳開了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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