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邏輯太完美了,剛好就是一個殺球點
我來幫你摘寫一下
※ 引述《superbye (超級掰)》之銘言:
: 我搞不懂欸...自己愛檢舉然後出事情還要全國人民幫你養你?
: 檢舉本來就要自行承擔風險啦,不然做英雄的事情只有你想做?
我覺得人人都是想做英雄的,我覺得你應該也是
但是英雄不應該只有承擔於風險,為了要讓人人都可能成為英雄
除了像是超人特攻隊的反派這麼極端的行為之外,我覺得人人是英雄是好事
(其行為不要違反基本人權就好)
這就是為什麼希望要趕快通過吹哨者保護法,因為台灣是"根本沒有"
隨便一個東西其實都比沒有好,不是嗎?
※ 引述《superbye (超級掰)》之銘言:
: 而且自己員工檢舉公司是很糟糕的行為,
: 當初進公司口口聲聲說要忠誠,結果現在卻背
: 你說這種人誰還敢用?自毀前途啊。公司出事情再怎樣都是你的公司,
: 幹嘛這樣沒事?
原文沒有分行,真的就只有這樣
不確定是少了什麼字,這點請見諒
但重點就是: 你認為忠誠大於檢舉事實,檢舉老闆就是要負一定的責任
這樣真的好嗎? 這是蠻純的中華文化元素
你確定適合用於現代社會嗎? 我先不批評你,我相信你是有邏輯的
你重唸一遍就知道這段話出了什麼問題,我先關燈,想看答案就開燈吧
公司並不像是家庭這樣不可改變的事實,個人自由應該重要一點
而不是用道德去強制約束,然後忽略體制的問題
※ 引述《superbye (超級掰)》之銘言:
: 到時候影響到消費者自然會被市場淘汰,你擅自檢舉擺明就想紅而已。
: 服從公司,服從高層,服從領導。這樣一個公司才能撐下去。
: 現在可好啦,就因為你害全公司員工都沒頭路,沒找你要養家費就很好了。
我相信這個跟吹哨者保護法一點關係也沒有
這是"如何懲處違規公司"的問題,你這個就是腦捕到我覺得很可愛
好像捕到一條大魚一樣,事實上是塑膠垃圾
※ 引述《superbye (超級掰)》之銘言:
: 還要讓你繼續爽爽做下去?公司不允許背叛滋事份子也不行?
: 支持檢舉的真的有夠鄉愿,個人造業個人擔,不是嗎?
簡單講你應該是一個很需要歸屬感的人
對於公司而言,覺得沒有必要這麼有歸屬感,台灣這麼多間公司
不照體制走而選擇違法的公司,產品賣得再好都沒有用
所以法律才這麼重要,要花時間好好研究才是重點
而不是急於表現亂訂法律,同婚法看起來好像過得很快
事實上去回顧一下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就會知道這是多麼漫長
(沒記錯應該至少研究了10年以上,包含最初的大法官釋憲)
有些東西就是不能只靠"道德文化來約束"
忠誠是個美德,大家應該都喜歡忠誠的人
但是不應該太過強調忠誠。愚忠我就覺得是很差的
與其花時間討論其他員工的頭路,不如先知道為什麼公司會違法?
然後,再去思考為什麼需要 "立法" 保護吹哨者?
最後都理解之後,再來談 "How", 也就是 "該怎麼保護吹哨者?"
希望這個脈絡有幫助到你,我很盡力不要刻意 diss 你了
因為簡單講這也是一篇廢文,我真的吃飽太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