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怒刪,手機排版請見諒
說到台南市政府處理事情的態度,真的是能推就推,小弟我今年8月中從澳洲回台灣時居
家檢疫兩週,在隔離時剛開始一切正常,但在第二週第10天左右,身體開始出現一些症狀
,有腹瀉以及疲倦,這時小弟我也都乖乖的回報,得到的回應就是再觀察看看,在第14天
量體溫時,出現腋溫37.3,上網查了一下有達到發燒溫度,當下就馬上打1922回報,專員
請我打給台南市衛生局,我也照做打了過去,如實報告了我這幾天的症狀以及體溫,那個
專員直接說了一句讓我傻眼的話「那我也不知道有沒有發燒餒,不然再觀察看看,反正明
天就結束隔離了,不然等明天結束隔離你再自己去看醫生,好啦就這樣啦」然後他就掛了
,我整個傻眼,那他媽的幹嘛每天早上打給我要我回報,我回報了也沒有什麼用啊,小弟
我是自行再多隔離一個禮拜等都沒症狀才出門,我是覺得台南市衛生局可不可以不要再請
這種大樓警衛等級的接線生了。
如果真的成為防疫漏洞,那這責任誰來擔?
要怪隔離當事人嗎?可是那也是衛生局叫我自行就醫,只能說到現在沒出事還真的是運氣
好而已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