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rkban (馬克白)
2020-10-08 16:22:51檢方考量加害人行凶的樣態,原一度有意聲押加害人,但卷證不足以做此強制處分,但欠
缺當事人簽名,同時考量傷者仍在ICU觀察中,且年僅18歲,因此檢方請警方轉達當事人
若恢復意識可提告,或委由家屬代為提告,因此警方聯絡被害人2個哥哥,最後由傷者大
哥代為提告。
原一度有意聲押加害人,但卷證不足以做此強制處分,但欠缺當事人簽名
原一度有意聲押加害人,但卷證不足以做此強制處分,但欠缺當事人簽名
原一度有意聲押加害人,但卷證不足以做此強制處分,但欠缺當事人簽名
啊就跟發文的人說的一樣啊
這包你們地檢署該吞了
欠缺當事人簽名
你檢察官不會自己看監視器嗎
如果真的對頭頸砍
殺人罪直接提起公訴併聲請羈押
現在情況會這麼難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