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oreverthink (曹雞拜振恰倪嵐)》之銘言:
: 康軒事件鬧得沸沸揚揚的
: 鄉民看得氣憤難耐
: 但我很好奇的是
: 板上的鄉民勇於檢舉自己公司不合法的事情嗎
: 還是只是同情檢舉的人被霸凌
: 但對自己生活周遭的事情還是隱忍?
: 怕自己當出頭鳥而被群攻?
: 會勇於做絕對正確的事情嗎
: 促進這個社會更美好?
這我知道 我檢舉的還是公司法行政,縱放不法情事
簡單來說,公司負責其他公司行號以及公共場所或住宅的安全
目前來說這個的部分就是由該公司外包給其他企業去檢查
再由那些檢查企業做成報告提交給我們公司
我們公司就定期派人去查看那些委託的企業有沒有如實檢查
然後因為提交報告法令有規定時效,最近幾年還從逾時限期改善改成到期直接開罰
每個分公司為了要在到期時能夠依據法令開罰(因為逾期是常有的事情)
所以在一個月前就派員工到尚未完成檢查的公司
好說歹說拜託求求那些公司行號快點去做報告,通知單什麼的也有簽名蓋章
結果最後到期了上頭又發信來說現在不要去開罰,統一一個時間再一起開罰(通常是月底)
然後還要員工去找那些已經逾期的公司
請他們簽切結書「一定會在某某時間內完成報告,不然就會開罰」
我當時認為公司這樣的做法在行政的角度而言
「就是明知違法,還縱放違法發生」
阿你都已經因為要開罰才去了,幹嘛不開罰而是簽切結
所以我就去檢舉啦,還投書給匿名社團
結果勒?
公司開始內部調查,形容匿名檢舉的人是破壞團結、惡意造謠
甚至威脅說與警界關係良好,隨時都能查出IP位址,揪出檢舉人
還在群組表明不排除法律行動,貼了好幾個法條,內容包括刑法妨害秘密罪、洩密罪
惡意誹謗、散布謠言等等
另外總公司以及監督機關調查後表示「查無此情事發生」、「一切依法行政」
最後當然是顆顆,皇城之內還是一片和氣
想當檢舉人,先看看你後面有什麼吧
我後面有鳳梨、香蕉、巴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