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看有沒有決心要施政啦
根本不是錢的問題
我們政府很有錢的
譬如幾個政策
第一
孩子政府幫你養
嬰兒到高中畢業前所有的學費開銷都由政府負擔
育兒津貼輔助到七歲
孩子就學後會有個人帳戶 每個月政府發放零用錢給小孩
小孩的醫療保險全免
第二
房子政府幫你買
孩子滿月送好禮
凡是有孩子滿月的家庭
政府就送社會住宅的三房房型頭款部分
並且餘額部分享有前10年零利率優惠
*此社會住宅不可買賣繼承
第三
單身懲罰
凡成年男女非在學身分的
沒有成婚
健保稅額要三倍
所得稅制三倍
健保自付額要30%
然後全部都得成為徵召軍人服役兩年
退役後每年要參加兩個月的教召
直到成婚有有小孩
可以用扶養理由免疫
很簡單 人家養小孩增產報國
你不生就用肉體報國吧
這個適用20-30歲之間
第四
30歲時會強制單身對象配對
你可以拒絕
且可以拒絕到35歲
這期間適用第三條
35歲後還是單身膝下無子
就取消掉國民權利 譬如投票 參政等權利
但是義務還是得盡
並在身分証上標註
賤民
嗯
我覺得非常好 X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