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這種救了全民安全的吹哨者,被公司霸凌成這樣
以老闆那種嘴臉,應該也會聯絡同業不要用他/她
應該判老闆賠償吹哨者2000萬元,這樣就算找不到工作,也能安穩過下輩子
不然對老闆來說罰款什麼的根本不痛不癢
但吹哨者卻要面對生活困盾,提心吊膽的過日子
賠個2000萬,老闆也許也是不痛不癢,但吹哨者卻可以安心過日子
以後也能激勵更多人願意做這種風險高但利民的事。
※ 引述《sunskies (suica card)》之銘言:
: 光是被誣告性騷擾的男同事都會被女同事排擠
: 我想應該不會有老闆想收有撂北呀前科的人
: 哪天看公司不順眼就會反咬一口
: 被離職的員工還能在同業混下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