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竹東市場「9歲看板娘」好神!麵店外場全H

作者: rfvujm (Rfvujm)   2020-10-11 14:52:11
慣父母
已檢舉
看他們敢不敢再剝削童工
搞不好還沒給薪水咧
以後再壓榨孝親費
整個無本賺錢
有個壞榜樣
※ 引述《ianlin1216 (伊恩可可)》之銘言:
: 勞基法44條:
: 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受僱從事工作者,為童工。童工及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
: 不得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之工作。
: 勞基法45條:
: 雇主不得僱用未滿十五歲之人從事工作。但國民中學畢業或經主管機關認
: 定其工作性質及環境無礙其身心健康而許可者,不在此限。
: 以下節錄自三立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828777
: 一開始4歲的語晨10幾個碗要花半個小時才收好,他不厭其煩慢慢教,讓女兒跟著他做,
: 到現在9歲了,收碗速度超迅速,小腦袋瓜比他還清楚。
: 一堆低能兒把幫忙家裡跟僱用混為一談
: 整天靠北政府不勞檢殊不知自己就是最大慣老闆
: 要培養小孩獨立性可以用其他辦法
: 這種明目張膽利用小孩壓低人工成本真的很不可取
: 大概是這樣
作者: x7834210 (黑香腸)   2020-10-11 14:53:00
還好吧 家裡做生意就是這樣 我也10歲開始幫忙做生意
作者: mosqutiolamp (捕蚊燈)   2020-10-11 15:01:00
通常這樣的小孩腦袋比少爺小姐聰明多了
作者: kastyshing   2020-10-11 15:04:00
你是不是都茶來伸手飯來張口的小少爺啊,哪個家裡從事農做或小生意的小孩沒主動幫忙而在旁邊看父母忙到半夜的
作者: nextpage (內濕配舉)   2020-10-11 15:06:00
呵呵,歡迎你實際行動去撿舉
作者: zzff92 (djaslkjfldsj)   2020-10-11 15:14:00
檢舉不會過 僱傭關係不存在 法官會認為這個屬於幫忙家務的一種 頂多會注意有沒有違反兒少法
作者: sasa789 (綠茶)   2020-10-11 15:24:00
看樣子是個少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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