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中時
記者署名:李文正
完整新聞標題:求歡不成恐嚇散布裸照 性侵前科男遭判拘役50日
完整新聞內文:
吳姓男子去年5月透過社群軟體IG結識林姓女子,卻碰巧在網路上找到林女的裸照,恐嚇
林女若不發生性關係,即將裸照傳送給林女的父親、學校老師、教官以及友人,士林地院
日前審結,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
吳男與林女認識2個月後,藉著網路上有林女裸照外流,以臉書傳送「你早點給我,不就
沒事了嗎?」給林女,並將取得的裸照傳送給林女的胞妹,藉以要脅見面,否則將再傳給
其他人,林女不堪其擾,因而向警察局報案。
判決指出,吳男曾在2013年犯下強制性交罪,入監服刑2年,2015年假釋出獄,仍惡性不
改,為了追求林女恐嚇要散布裸照,造成被害人擔心不雅照外流而名譽受損,以致心生畏
懼,至今尚未達成和解,判處拘役50日。
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1011002099-260402?chdtv
備註: 欸? 裸照有這麼好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