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對於志願役影響更深遠,畢竟一年兵再怎麼延長教召年限,終究剩沒幾年就只剩四個
月的了。
但是志願役真的“爾後”都要退伍後再教召十五年,而志願役往往缺乏退伍後的民間專長
,大多只能從事以勞動或時間換取報酬的工作,那好了...你又加了十五年的緊箍咒。
以後公司徵才看到你是志願役退伍不就會防範嗎... 畢竟有四個月的只要教召八年,也有
免疫和替代役的,在人力市場上志願役退伍恐怕變成一個標籤,現在政府就已經怕志願役
退難找工作想辦法弄一堆配套了,現在加一條十五年,以後除非萬不得已,誰要去當志願
役?
然後志願役兵源又會比現今更加難徵,這不是為了後備戰力,拿石頭砸主力志願役的腳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