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宅失業透
感覺撐不到明天
買了一堆能量棒來吃結果比便當還貴..
因為本肥宅為人老實
買任何東西從來不殺價,也從來不吹噓個人偉業
但是這兩天跟飯票出去,就一直在想..為了買東西唬爛..到底算不算犯罪
即便沒有犯罪,但是在有獲得利益的情況下說謊,這樣對嗎?
肥宅跟飯票去吃連鎖小火鍋
他跟店家說:我是XXX供應商!你們的供應商!我們都這麼熟了便宜一點好嗎?
結果真的店家有算便宜
肥宅擷取卡壞了去三創買
他跟店家說他是原廠的誰誰誰!你們這批貨是上一期的吧?
能不能就當調貨成本價給我? 結果真的便宜了兩千多塊...
甚至跟別人面交也要唬爛
你是工研院的哪個部門?喔!!我是XX部門的XXX阿!!!跟你們X部長很熟阿!
大家交個朋友你這支手機就便宜賣我吧,畢竟同公司
結果又有便宜
這種情況不勝枚舉
很少的機會會遇到,誰啊?沒聽過?我打電話問他!
然後我們就說有事就跑了...肥宅很擔心飯票有一天會被當詐欺犯抓走
他跟肥宅說:你沒出社會不懂
做這種事情跟違停一樣,小事而已,被抓到也不會怎樣
但是你可以省下很多錢,你就是這樣才會又窮又要靠我請你吃飯!
反正你不用管啦!大家都是這樣!你出去幫公司談生意不能說你是業務
要說你是經理還是科長,總而言之就是能攀就攀能把自己說多大就多大!
有沒有為了利益說謊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