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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人命不如狗命?」檢抗告 要押殺人犯
4.完整新聞內文:
「人命不如狗命?」檢抗告 要押殺人犯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0/10/14/188.jpg
警方前往按摩店逮捕正睡大覺的陳嫌(中)。(記者李容萍翻攝)
2020/10/14 05:30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陳姓工人一刀刺入胡姓工人心臟奪命,桃園地檢署以被告殺人
等由聲請羈押,未料法官僅諭知被告限制住居,無保釋放。桃園基層檢方昨聞悉跳腳,嘆
稱虐死一條狗的被告還得交保,殺人犯竟獲無保釋放,「人命不如狗命?」檢方提出抗告
。
桃園地檢署指出,檢察官認為依現場相關事證,陳男行凶後駕車逃去,且有棄車轉搭計程
車前往養生館之舉,顯見他當時的意識狀況並未達到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程度,加上棄車
前往他處之行為,有逃亡之事實。
桃園地院行政庭長張益銘表示,法官的諭知理由,是因檢察官以重罪、有逃亡之虞聲押,
因此其他法定羈押理由即不該當,然而重罪並非羈押唯一要件,並認為被告為酒醉行為,
離開現場時是照原回家路線離去,且當時被害人尚未發生死亡結果,認為並無逃亡事實,
因此諭知限制住居、無保釋放。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05935
6.備註:
司法改革的一大成就
酒醉+捅人沒死+繼續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