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自介,我七年級一年兵,專長訓練下基地高裝檢等以及教召7天沒少過,每年繳稅貢獻國庫
,我自認應盡義務我都做了,對於說改就改的政策,除了不公平不開心,而且覺得沒遠見
拿義務役來補短缺的戰力兵源,這種挖東牆補西牆的方式,是捨不得放手訓練一年的義務役
?10年後我們扛完了,換誰可以扛?天降神兵嗎....(問號???)
再說14天可以訓練什麼,突然召回陰間,心裡擔心著工作的事,都還沒回神就要解召了。這
樣的訓練可以抵過完整的基地訓練聯勇訓練嗎?
養兵千日,用於一朝,培養軍隊是要很長的時間的,訓練14天能有多精良,回去沾個邊,是騙
對岸,是騙人民,還是騙長官?
有時候常在想,為何國外從軍榮譽感為什麼這麼高?是因為他們對於國家的信任,在從事有
意義的任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