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回的那篇因為用手機修改時 把推文都刪除
真是抱歉 重新回一篇
首先這可以討論的是 國家公權力在個人財產跟公共利益上衝突要如何處理
有人說強拆跟對岸有何差別? 首先台灣這邊有足夠的法律流程跑完
第二有法定賠償 此外南鐵另外有和築補償戶 轉售平均每戶獲利至少五百萬以上
一般來說 法定賠償會比市價略低一些 但這個案子加上和築
說句實話啦 補償戶都賺到的
有些無知的網友會回透天換大樓 虧?
虧不虧請用市價算! 小弟剛好在那邊唸書
後站馬路邊的房子價值很低的好嗎?
還有人說買不起青年路的透天? 那本來價值就天差地別了好嗎?
至於120萬跟90萬 有無知的網友說是抹黑
自己貼的照片第二段都說了居民中說了 還有陳致曉說不是 你就信喔?
小弟跟自救會有接觸過啦 少部分真的很噁心啦
至於對話內容基於隱私權我不方便貼上來
還有網友說什麼拆了別人的後面很開心 那只能說運氣問題
還有說什麼等到你家被拆就知道
這個我家小到大就被徵收了至少三次
有透天被拆了1/3的 有土地被徵收成道路的 最近一次因為一小部分被徵收成交流道
但其他的也掛點了
土地被徵收過 房子也被拆過 有快一年我家是半開放式的
補償也是不夠 我爸就一句為了公共利益 你就忍者點
有比我多次的再出來靠北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