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tt987654321 ()》之銘言:
: 退伍之後
: 才發現自己有病可以免役
: 那這樣如果教召被召到
: 怎麼辦?
: 可以申請免教召嗎?
因在下自身於本年年初曾對這個問題稍作研究,野人獻曝一下粗略研究成果,還望各方
先進不吝指導
如果是想要免除"單次"教育召集的話,我國兵役法第43條訂有各種得免召的情況,跟身
體健康比較有關的情況主要是該條第一項第一款:患病不堪行動者.其認定標準由國防
部依據該條第二項,訂有"執行兵役法第43條免除本次教育勤務點閱召集範圍基準表"
這個基準表(本文此後簡稱"基準表")可在國防法規資料庫網站
https://law.mnd.gov.tw/Fn/ONews.aspx?flag=a
以關鍵字搜尋查到,或可造訪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網頁,網址
https://afrc.mnd.gov.tw/AFRCWeb/Content.aspx?MenuID=62&MP=2
可以知道兵役法第43條所提到的"患病不堪行動者"主要是看應召員在"該次召集期間"
是否1.病到無法行動,或是2.患有法定傳染病還沒有治好.與一般所謂的體位(依照現行
兵役法第33條分為常備役,替代役,免役體位)較無絕對直接相關
自認為符合兵役法第43條第一項第一款的人,依據召集規則第24條,可填具申請書,檢
附證明文件(列於基準表中)於召集日前三日內向縣市後備指揮部申請
依據召集規則第25條,如果應召員因病住院療養,住到教召已經結束都還沒有辦法痊癒,
則在教召期滿日解召,這個情況跟一般所謂的體位亦無絕對直接的相關
其實教召會被召到的根本原因,依據兵役法第37條,主要是因為身為後備軍人或補充兵
才會被召到,如果已經喪失後備軍人身分,就可以免除"每次"教育召集,依據兵役法第
27條,免役也是一個可以讓後備軍人身分消失的合法原因,由同法第29條可以知道,疾病
就是免役的主因之一.其實我個人去年之前並沒有意識到後備軍人也是可以免役的,如
果有跟在下一樣刻板印象的人可以稍微翻閱一下法條,我個人真的是有刷新三觀的開悟
後備軍人辦理體格複檢轉免役(本文之後簡稱備役轉免役)的相關規定,國防部後備指揮
部有提供一個網頁說明,網址
https://afrc.mnd.gov.tw/AFRCWeb/Unit.aspx?MenuID=54&ListID=36
依據網頁內容所列執行概要,可以知道要發動流程有兩個方式
1.後備軍人自己意識到自己健康狀況可能符合免役體位,可以準備網頁所列的文件(主要
是診斷書)提出申請.這個網頁上說要到戶籍所在地公所申請,與後備軍人管理規則第38
條內容一致,不過我自己今年初跑去公所申請時,得到的回應卻是他們從來沒有辦理過這
種事情,經聯絡縣市後備指揮部後要我前往縣市後備指揮部辦理.等進到縣市後備指揮部
後,櫃台人員(為我英勇三軍)馬上熟門熟路受理申請,所以實務上受理單位似乎應為縣市
後備指揮部(?),發動這個流程的法源依據有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第6條
2.已經前往教召報到,但是在教召被驗退.依據召集規則第24條第二項,教召應召員的驗
退準用同規則第15條辦理;依據召集規則第15條,若應召員因病不堪負擔作戰任務,召集
部隊應該檢查應召員身體狀況並可能有兩種後續處置:
(一)若可判明身體健康狀況,應驗退應召員並通知縣市後備指揮部
(二)若無法判明身體健康狀況,應送軍醫院複檢後決定
在狀況(一),縣市後備指揮部接獲通知後,後續亦有兩種處置方式:
壹,繼行召集,或是
貳,啟動備役轉免役流程
一旦啟動備役轉免役流程,辦理法源依據主要在後備軍人管理規則第38條,縣市後備指揮
部應安排戶籍所在地公所通知參加體位判定身體檢查,看看是否真的符合免役標準,不過
有下列三種情況可能可以不用參加體檢
1.所繳交診斷書為內政部會商衛生福利部指定之檢(複)查醫院所開立,醫院列表可見
內政部役政署網站
https://www.nca.gov.tw/chaspx/content.aspx?web=89
2.所繳交診斷書為國軍醫院開立,醫院列表可見國防部軍醫局網站
https://mab.mnd.gov.tw/HospitalService.aspx
3.持身心障礙證明或重大傷病證明者,且檢附相關診斷證明書
如果所繳交的診斷書明確符合體位區分標準(可參見國防部軍醫局網頁,或於上述國防法
規資料庫網站查詢而得)中所列的免役體位,應該是有機會可以直接判定體位.另外體位
區分標準之內亦有某些特定疾病有特定認定方式,如果符合的話,也可能可以直接判等,不
用再參加體檢
(舉例,體位區分標準第33項次有規定接受食道重建手術者符合免役體位,附註要求須檢附
診斷證明書及手術紀錄,就沒有要求一定要是指定之檢查醫院,複查醫院或國軍醫院所開
立的診斷證明,也不需要為了取得免役體位到檢查醫院,附查醫院或國軍醫院再接受第二
次食道重建手術)
若經判定確實符合免役體位,依照後備軍人管理規則第39條,縣市後備指揮部會發公文層
報地區後備指揮部(士官或兵)或是國防部(軍官)核定免役,核定後地區後備指揮部會填發
免役證明書,轉由戶籍所在地公所辦理除役,喪失後備軍人身分,不會再被教召
在此謹向我國曾經付出數個月以上無價的青春,一棒接一棒,在人生中的某段時間站出來
保衛我們的家園與同胞的七年級生致上最高敬意,你們在蒼茫的天地中,走過冷風刺骨的
寒冬,度過不是人待的炎夏,背負著學妹變學姊,女友變(別人的?)老婆,薪水一點點,老共
不知道什麼時候會來打爆你的壓力,努力讓自己心臟在跳+會呼吸+意識清醒撐到退伍,這
股正氣可能人眼睛看不見,但是保佑我們國家屹立在這個世界,不受外來武力統治到今天
我認為你們每個人的偉大程度都至少在陳時中以上,退了伍以後,教召去也去了,肝爆也
爆了,低薪拿也拿了,房子買(在夢中?)也買了,夢裡尋它千百度,居然是繼續教召在燈火
闌珊處,如果再來不幸腦中風也中了,心肌梗塞也梗了,癌症得也得了(下略符合免役體位
疾病三千字)可以考慮申請備役轉免役,少一點教召,多一點時間可以做這輩子想了很久但
還沒有做的事,這是你們應得的,一點也不奢侈
非常感謝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