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李雅雯
3.完整新聞標題:
台灣勞工好累 勞保認定「過勞死」10年達255人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金山區公所網路小編兼新聞聯絡人陳嘉緯猝死一案
,讓「過勞死」一詞再躍上搜尋關鍵字。根據勞保局勞保職災給付認定統計,過去10年來
就有255人因為工作不堪負荷引發腦心血管疾病而「過勞死」。
光是去年全年因為工作不堪負荷促發腦心血管疾病而過勞死就有15人,另有20人因此而失
能,還有25人因而傷疾。追溯到近10年來,從2010年開始到去年底,10年間共計有255人
過勞死,181人因而失能、286人因此傷疾。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所訂定的「職業促發腦心血管疾病認定參考指引」內容顯示,每月
176小時以外的工作時數計算「加班時數」,發病前1個月的加班時數超過100小時就可視
作「長期工作過重」,發病前2至6個月內的任一期間月平均加班時數超過80小時,更加強
工作促發腦心血管疾病的相關性。
新北市政府金山區公所網路小編兼新聞聯絡人陳嘉緯猝死一案,勞保局認定為過勞死,將
發給勞保相關給付。勞保局職業災害給付組死亡給付科長紀淑吟表示,根據職安署過勞指
引,勞工30天內正常工時最高應為176小時,當事人發病前1個月,其工時超過176小時達
100小時或以上時、第2個月到第6個月,平均超過80小時,就是長期超過負荷。陳嘉緯的
工時狀況符合以上定義。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322437
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