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三立新聞網
2.記者署名:
羅欣怡
3.完整新聞標題:
騎樓停車專屬位?夫代澄清:受鄰居之託非佔位...
4.完整新聞內文:
《三立新聞網》14日報導新竹有位婦人,不讓別人停自家騎樓,卻把自己摩托車停鄰居騎
樓下,自己習慣停放的車位被佔用了,她還會移開別人的車,整個過程都被附近鄰居拍了
下來。但是婦人的先生出面澄清,太太的車本來就是停在家裡面,因為受鄰居之託,才會
把車移到鄰居家騎樓下停放,本意是不讓其他小貨車佔用停放,沒想到公親變事主了。
張先生說,太太一早出門買菜回來之後,就會把車停在隔壁鄰居的騎樓下,鄰居是開卡拉
OK店的,晚上9點才營業,但就曾經發生過有小貨車倒車入庫停在店門口,一停就是一整
天,妨礙卡拉OK店做生意,從那天起業者就麻煩張先生幫忙看著店門口,不要讓外車停放
,基於這個原因,才會讓太太的摩托車停在鄰居的騎樓下。
張先生說,這一兩年來太太也習慣停在固定的位子,外出回來看到位子被停走,就會移動
旁邊車輛騰出一個位子,現在被鄰居拍影片爆料,他說已經讓太太把車停回家,不要再生
事端。
不過警方也表示,騎樓屬於人行道的一部分,是不能有任何物品佔用的,如果有民眾檢舉
摩托車違規停放,警方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開罰,可處新台幣600到
1200元的罰鍰。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reurl.cc/2gQVd9
6.備註:
「被檢舉後,太太已經將摩托車停回自家騎樓下」
所以騎樓是能停車嗎?
最討厭這種騎樓停滿機車,把路都佔滿的,行人只能上馬路跟車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