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警察沒有勸導直接開單!法官撤銷他3萬元酒駕罰單
4.完整新聞內文:
許姓男子今年3月違規在公車專用停靠格臨停小貨車,被警方攔查,酒測值為0.16毫克,
當場被開單舉發裁罰3萬元、吊扣駕照24個月,他不服提行政訴訟;台北地方法院認為警
方未依規定以「勸導代替舉發」,撤銷原處分,判許免罰,可上訴。
許提告主張,他酒測值0.16毫克是初犯,當時只是要移車,不是開車上路,警察應該以勸
導為主,不應該開單舉發。
新北市交通裁決所抗辯,許違規在公車專用停靠格臨停,已經違反道交處罰條例,而飲酒
後仍駕車罔顧其他用路人安全,警方裁罰沒有違誤。
判決指出,根據相關法規、警政署訂定的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酒測值0.15毫克以上,
未滿0.18毫克的未肇事案件,且沒有不能安全駕駛、危害交通安全,「應予以勸導,不舉
發為適當」。
法官認為,開單警員稱看到許違規才攔查,因有酒味而施以酒測,「直接開單沒有勸導」
,因此許酒測為0.16毫克,沒有肇事、不能安全駕駛,符合「勸導代替舉發」要件,但警
方直接開單已經違反平等原則、比例原則,撤銷原處分,判許免罰。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939600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