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這事剛剛才發生,不知道發在這版合不合適!若是有違規還請不吝告知。
我嬸嬸剛剛緊急跟我媽求助
說是自己手中的套房租給了一個男生,那個男生剛剛才從國外回來,預備要在租屋處自行隔離14天。
然後警衛兼社區幹事( 平時就跟我嬸嬸不對盤 ),叫那個男生不要回來。
依我的通常觀念來說──這應該違法了吧?畢竟是那位男學生付錢租房子的?
※那位社區幹事常常會刁難小房東( 很愛收介紹房間費,經由她本人介紹出去的房間每間抽幾千塊 )所以常常對不是由他就紹的看屋人員態度極差,還被我們當面抓到在散播不實謠言。
剛剛那個幹事還放話說:「要是那男學生回來了,我是不會給陌生人進去送餐的。」
請問這行為是……?我還第一次看到這麼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