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LTN
2.記者署名:
楊淳卉
3.完整新聞標題:
報導不實遭NCC罰160萬 中天提行政訴訟北高行駁回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mgur.com/A19i4Cw
中天新聞台播出「去年文旦滯銷棄置達200萬斤」,未遵守事實查證原則遭罰。(資料照
)
2020/10/18 16:45
〔記者楊淳卉/台北報導〕
中天電視台因去年播出「百美超商簽約險破局靠李佳芬”一句話”神助攻」報導,及在節
目提及「去年文旦滯銷棄置達200萬斤」,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認違反衛星廣播
電視法,各處罰鍰60萬元及100萬元。中天電視台不服提出行政訴訟,在近日中天電視台
換照爭議之際,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駁回訴訟。
中天新聞台於去年2月28日播出 「百美超商簽約險破局靠李佳芬”一句話”神助攻」新聞
,於次新聞標題出現:「協助?盯場?直擊星國大使忙低頭回報」之節目內容,等報導內
容,NCC認定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違反衛廣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規定,對
中天電視台處罰鍰60萬元。中天新聞台於去年3月8日「大政治大爆卦」節目,提及「去年
文旦滯銷棄置達200萬斤」部分,NCC則認定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依衛廣法
第27條第3項第4款、第53條第2款規定,處罰鍰100萬元。
針對「百美超商簽約險破局靠李佳芬”一句話”神助攻」新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提
及,中天電視台未能考慮對公共利益之影響程度,又疏於第一時間進行查證,逕行報導未
經事實查證之新聞資訊,已使政府機關處理公務之正當性受到形象、觀感及施政作為信任
度上之傷害,不利於公共政策或公務業務之推行;且報導內容已失媒體公正與公信力,不
當影響公眾接收資訊權利,以致損及閱聽眾視聽權益,此均構成對公共利益之損害及對公
共利益有長久及深遠之影響。」
針對「去年文旦滯銷棄置達200萬斤」新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提及,農產品之銷售
事涉農民與消費者權益甚鉅,中天電視台製播該新聞應遵守事實查證原則。中天新聞台對
於「去年文旦滯銷棄置達200萬斤」的部分,未能持續滾動查證,對於包括使農民擔憂該
訊息擴散傳播,影響農產品交易秩序損及收益而心生不安,並影響衛廣法第1條所規定保
障公眾視聽權益在內的公共利益,都造成了損害,兩者之間有因果關係。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inyurl.com/y5lwdnes
6.備註:
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