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母親手機遺失 高雄女所長報案代簽名被送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10-19 01:30:13
※ 引述《Antia691 (公園躺椅VIP)》之銘言:
: 之前聽我們大樓保全說過,警察界的勾心鬥角不比一般公家機關少,像是警察有個系統是
: 可以調閱個資的,要查什麼都有,但都會留有調閱紀錄。
: 有些警察想貪圖方便或是被朋友委託去查詢跟自身業務不相關的個資,可能短時間內覺得
: 會沒事,但當有一些影響到職位的事件或是升遷時就會一筆筆被挖出來,每一筆都要交代
: 與什麼業務有關,而那些貪圖方便的小犯行就會在這時被挖出來批鬥。
: 所以這種事情要防也防不了,只能一板一眼公事公辦避免任何會被當成把柄的錯誤,公務
: 員本身就不該在執行公務時帶入私情,這位主管當初不應把他媽當成媽而是普通老太婆來
: 辦。
: 所以我猜可能是當初承辦員警沒提醒長官,長官以為小事代簽就好然後事後知情的人再用
: 這個錯誤搞主管,感覺很母湯。
: ※ 引述《olmtw (olmtw)》之銘言:
: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 1.媒體來源:
: : 中央社
: : 2.記者署名:
: : 王淑芬
: : 3.完整新聞標題:
: : 母親手機遺失 高雄女所長報案代簽名被送辦
: : 4.完整新聞內文:
: 版?
: :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18日電)高雄市林園分局忠義派出所吳姓女所長的高齡
: : 母親去年遺失手機報案,因不識字而由女所長代簽名,近來遭檢舉偽造文書,林
: : 園分局已將全案函送法辦。
: : 為老母親代簽名,忠義所長吳育圃表示,全案已經進入司法調查階段,基於偵查
: : 不公開,她不便多表示意見。
: : 這起遺失手機案是於去年9月間發生,吳母因為手機遺失於女兒服務的單位報案
: : ,不過製作筆錄時,吳母因為不識字,於是由女所長代為簽名。
: : 不過,事件已經過了一年,林園分局於上月接到檢舉案指女所長涉偽造文書,警
: : 方調查後將所長以偽造文書罪函送法辦。
: : 林園分局長孫成儒接受電話採訪證實,上月接獲所長涉偽造文書檢舉,分局依法
: : 進行調查並送辦。
: : 警方提醒民眾如有類似情形要有委託,或採行蓋印章、手印方式,以免引發爭議
: : 。(編輯:張銘坤)1091018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010180014.aspx
: : 6.備註:
有檢舉就得送檢察官,不然對分局的瀆職檢舉就會接著冒出來
只有檢察官才有權決定要不要起訴, 就這樣
這案子應該會用這一條移給地檢署
=======
第 217 條 偽造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有看到關鍵字句嗎??
但這一部分,其實問題在於 當事人(她老母)應該"本人並未親自到派出所"報案,
而是所長受委託後,自己代為填寫相關報遺失案的表件跟代為簽名,所引發的爭議.
檢察官會怎樣處理呢? 若所長認罪,應該不會走到起訴,
要嘛大概就是緩起訴,然後捐錢給國庫吧.
(更好情況有可能就是不起訴,如上面註記的關鍵字)
另外,都講不識字了,拿委託書,難道就看得懂會簽名歐???
作者: ah937609 (客兄)   2019-10-19 01:30:00
台女
作者: foreverthink (曹雞拜振恰倪嵐)   2020-10-19 01:31:00
這是偽造公文書喔...我猜緩刑
作者: yesonline (昏昏欲睡夏日蟲)   2020-10-19 01:32:00
這很明顯是內鬥啊, 按公事公辦一定會受罰...
作者: cocogg (居居)   2020-10-19 02:12:00
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不知道會不會起訴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