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新聞網
潘建志/屏東報導
餵小琉球海龜 2潛水客送辦
摸海龜不夠,竟還有人餵海龜!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隊杉福安檢所18日接獲民眾報案
,小琉球龍蝦洞海域有潛水客餵食海龜,並出具一段影片,海巡人員追查後在沙灘發現準
備離開的1男1女,將2人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送辦。
小琉球今年旅遊超夯,也發生10幾起違法騷擾海龜案件,大多是與海龜共游時用手摸海龜
,沒想到如今竟「進化」到餵海龜。涉案的1男1女來自北部,這次為1團4人到小琉球潛水
,其中男性為潛水教練。
由報案民眾提供的影片可見,2人確實有餵食行為,海巡人員調查後依涉嫌違反《野生動
物保育法》函送法辦。海巡署指出,違反者可依野保法第18條,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最重30萬罰金。
海巡署強調,為提醒遊客,往小琉球的交通船上都會播放宣導影片,島上各個沙灘皆豎立
保育宣導標誌,熱門水域海巡署也會廣播宣導海洋保育注意事項,遇到海龜等野生動物要
求保持不接觸、不干擾,亦不得有餵食行為發生,潛水教練也要負起宣導學員的責任。
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reurl.cc/k08drL
備註:
實在是不懂了,交通船上播放宣導片還是一直發生,表示這個方法沒用,要另尋他方,
這著麼小一個島,幾十家潛水/浮潛業者、上百家旅宿業者,全部講習教育一下,帶遊
客進行違法的活動就連座不行嗎?!
跟治理酒駕一樣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