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萬分3年的話,一個月大約增加2778。真的要請的人應該還是可以負擔
只不過品質可以加強一點嗎?
會說國語,靠,只會說你好,謝謝
會煮飯,靠,我煮的還比他好
然後做沒多久就落跑,付出的錢要找誰要?台灣逃跑的外勞會不會太爽
根本沒什麼罰則,原雇主還要被鎖半年,幹,這半年你印尼要派人來補哩
然後請逃逸外勞的人也很難認定開罰
難怪一個揪一個,工地,茶園,等等一大堆都不去抓
假如印尼可以處理外勞素質跟逃逸問題,說真的7萬-10萬沒問題。
※ 引述《ntlutw (Louis888)》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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