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cna
2.記者署名曾依璇
3.完整新聞標題:日本新制 死囚伏法後被害人或家屬可獲告知
4.完整新聞內文:日本法務省今天起實施與死囚有關的新制,若被害人方面提出申請,死囚伏法後,將通知被害人或其家屬已執行死刑、執行日期、執行場所等相關資訊。
綜合日本各媒體報導,日本從1999年起實施「被害人等通知制度」,如果被害人方面提出申請,會提供加害人的相關資訊,包括起訴內容、判決主文、出獄日期、出獄後的居住地等。
但過去在加害人被判處死刑確定後,就不再提供相關資訊給被害人或其家屬;有被害人與家屬反映,希望得知死刑執行的相關資訊。
因此日本法務省從今天起擴大「被害人等通知制度」適用對象,如果被害人本人、家屬或代理律師提出申請,將在死囚伏法後,通知被害人方面已執行死刑、執行日期、執行場所等資訊,可選擇電話或書面通知。
另外,若死囚在伏法前就病故,在這類情況下,也會告知被害人方面,死囚已經因為執行死刑以外的原因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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