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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署名:張瑞楨
完整新聞標題:媽媽氣炸了!13歲蹺家女與性侵害累犯同居 挺著肚子回家
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市就讀國中的13歲少女小芳去年8月蹺家,11月返家時,母親卻發現女兒胖了,帶去
醫院檢查,竟是已懷有身孕,孩子的生父是蔡姓廟會陣頭八家將成員,更糟的是,還是有
2次性犯罪記錄的累犯,去年8月將小芳帶回住處同居,直到蔡男11月入獄服刑,小芳才懷
著身孕回家,法官考量蔡男已與小芳母親和解,依對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輕判徒刑3年6
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芳(化名)去年8月於廟會認識高中肄業、擔任八家將陣頭的蔡男,蔡男
無業且育有一名年幼兒子,兩人同居於蔡男住處,直到去年11月16日蔡男入獄,小芳才返
回原生家庭,母親雖高興,卻發現女兒似乎愈來愈胖,且下腹有微凸跡象,醫師診斷已懷
孕21週(5個多月),母親氣得向警方報案。
法院審理時,詫異發現28歲的蔡男,竟是有兩起性犯罪紀錄的累犯,2015年10月,他與未
滿14歲少女至少發生3次性關係,導致少女懷孕產子,法院判刑6月,2018年3月間,他於
臉書認識19歲、正在補習準備考試的女學生,同年月15日誘騙女學生到他的住處暫住2天
,兩人還約定不能有肌膚之親,不料,蔡男忍耐43小時,將女學生性侵害得逞,法院判刑
4年。
蔡男於2018年夏天入獄,執行第一起案件的6月徒刑,去年(2019年)1月出獄後,僅約半
年餘,又拐騙小芳同居,還導致小芳懷孕,兩人同居至去年11月,蔡男入獄服刑第二起刑
案的4年徒刑,小芳只好返回原生家庭。
台中地院認為,蔡男觸犯的對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可處3年至10年徒刑,但考量蔡男是
一時衝動、思慮不周,且是小芳同意性交,犯後坦承犯行,也與小芳與母親和解,援用刑
法第59條「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減刑,輕判徒刑3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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