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
楊靜茹、田兆緯
3.完整新聞標題:
投縣府下令刪警兒性侵文 網炸鍋!兒盟說話了
4.完整新聞內文:
今年9月臉書社團《爆廢公社》有網友PO文,指南投某高中發生男學生性侵同班女同學,
疑似還仗著父親是警察,威脅女生不能張揚,案件仍由少年法庭偵辦中。由於案件細節在
網路遭披露,大批網友群起肉搜,導致未成年的加害者及被害者個資被過度暴露,監委已
自請立案調查。事隔1個多月,網路論壇《巴哈姆特》一篇相關文章遭刪除,站方理由是
收到南投縣政府函文,以當事人未成年為由要求刪除相關文章,此舉引發網友不滿,認為
縣府想息事寧人,砲轟「想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兒童福利聯盟資源發展處主任陳雅惠表示,此案的加害人確實有做錯之處,不過他仍是未
成年,且此兒少案件已經進入法院審理程序,在網路上不斷複製、散播未成年當事人資料
,對未成年當事人雙方都是很嚴重的傷害,好不容易快癒合的傷口,再度被扯得皮開肉綻
,所以縣府、警方才會立即在網路上提醒,這樣的做法是對的,網友卻留言謾罵,網友的
抗議很沒道理,也呼籲網友不要觸法。
陳雅慧也呼籲,社會應該要給予未成年者加強學習情感教育的機會,若網友給予公審、甚
至網路霸凌,該名學生的情緒恐怕陷入傷害的漩渦裡,而造成更多傷害。她也提醒未成年
的孩子們要懂得保護自己,熱戀時勿拍攝性愛裸照、影片;保護自己的同時也勿逞一時口
舌之快,透過鍵盤傷害別人,或許孩子們認為「打幾個字,罵一罵」還好,其實對當事人
雙方殺傷力很大,自己也要承擔法令責任。
靜宜社工暨兒少福利系副教授蔡盈修表示,縣府及警方的做法是依法行政,實際上並沒有
做錯,畢竟未成年個資依法是不能公開的,在法律的基礎上,主管機關本來就有責任、義
務的善意提醒大家勿觸法,但用詞及語意上應該要更緩和些,可避開事件進行法律宣導,
避免讓網友會錯意或過度聯想,引發群起激憤。
蔡盈修也提到,該案件審理中,也許男同學當初因為心智不成熟,導致衝動做錯事情,在
案件真相未明之前,本應妥適的保護兩方孩子,呼籲大家對事件理性對待,目前網路群起
激憤、網路霸凌,已如同私刑教育,依法的還是要給予矯治機會。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01022/AA4ZJBWRPBHCNDPTEAZJ4TDHKI/
6.備註:
我本來看不懂「陳主任」補一句「熱戀中」到底想說什麼,
為什麼要在這篇裡面加入這個,根本沒人在熱戀阿,
你提熱戀中幹嘛?
後來去查了一個多月前的新聞....
https://i.imgur.com/nHMRLyr.jpg
喔~~~~~~~~~~~~~~~~~~~~~~~
派出所當初也是這樣說的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