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投縣府下令刪警兒性侵文 網炸鍋!兒盟說話了
楊靜茹、田兆緯。南投報導
今年9月臉書社團《爆廢公社》有網友PO文,指南投某高中發生男學生性侵同班女同學,
疑似還仗著父親是警察,威脅女生不能張揚,案件仍由少年法庭偵辦中。由於案件細節
在網路遭披露,大批網友群起肉搜,導致未成年的加害者及被害者個資被過度暴露,監
委已自請立案調查。事隔1個多月,網路論壇《巴哈姆特》一篇相關文章遭刪除,站方理
由是收到南投縣政府函文,以當事人未成年為由要求刪除相關文章,此舉引發網友不滿
,認為縣府想息事寧人,砲轟「想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兒童福利聯盟資源發展處主任陳雅惠表示,此案的加害人確實有做錯之處,不過他仍是
未成年,且此兒少案件已經進入法院審理程序,在網路上不斷複製、散播未成年當事人
資料,對未成年當事人雙方都是很嚴重的傷害,好不容易快癒合的傷口,再度被扯得皮
開肉綻,所以縣府、警方才會立即在網路上提醒,這樣的做法是對的,網友卻留言謾罵
,網友的抗議很沒道理,也呼籲網友不要觸法。
陳雅慧也呼籲,社會應該要給予未成年者加強學習情感教育的機會,若網友給予公審、
甚至網路霸凌,該名學生的情緒恐怕陷入傷害的漩渦裡,而造成更多傷害。她也提醒未
成年的孩子們要懂得保護自己,熱戀時勿拍攝性愛裸照、影片;保護自己的同時也勿逞
一時口舌之快,透過鍵盤傷害別人,或許孩子們認為「打幾個字,罵一罵」還好,其實
對當事人雙方殺傷力很大,自己也要承擔法令責任。
靜宜社工暨兒少福利系副教授蔡盈修表示,縣府及警方的做法是依法行政,實際上並沒
有做錯,畢竟未成年個資依法是不能公開的,在法律的基礎上,主管機關本來就有責任
、義務的善意提醒大家勿觸法,但用詞及語意上應該要更緩和些,可避開事件進行法律
宣導,避免讓網友會錯意或過度聯想,引發群起激憤。
蔡盈修也提到,該案件審理中,也許男同學當初因為心智不成熟,導致衝動做錯事情,
在案件真相未明之前,本應妥適的保護兩方孩子,呼籲大家對事件理性對待,目前網路
群起激憤、網路霸凌,已如同私刑教育,依法的還是要給予矯治機會。
有關高中生性侵疑雲的文章在論壇《巴哈姆特》貼文,近日卻「被消失」,站方解釋「
南投縣政府來函,公布未成年個資有違法之虞,只好刪文」,站方還提醒網友「除非其
已成年,請注意不要再發表含有全名或照片之圖文,以免觸法」,此文一出現,讓網友
不滿,認為縣府單位想息事寧人。
另外,當時承辦案件分局,本月20日也在粉專PO文,告知將刪除違法文章,文中提醒網
友「勿再將足以辨識被害人之資訊轉發流傳,以免觸法或造成二次傷害」,敬告「若在
本分局臉書專頁有相關留言或討論,違反法律規定者,為保護被害人權益,將逕行刪除
」。
警方並在貼文底下搬出法條,包含《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
障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少年事件處理法》,多項法條提醒大家,
不能任意公布被害人姓名及足以辨識的資料。
PO文讓網友不滿,排山倒海的出現1300多筆留言,認為警方「好大的官威啊」,網友對
於分局的呼籲不埋單,甚至有網友推文「再次高調」。
對此,該分局分局長向《蘋果新聞網》進一步解釋,他說,事件引發媒體及網友關注,
司法目前也在調查中,而監察院也已經介入調查,並要求各單位盡本分保護未成年當事
人的資料,鑒於事件爆發之初,網友們皆露相關人個人資料,礙於保護這些未成年對象
,所以才會PO文公告,日後若相關留言觸法,會先刪除個資以保護當事人。
《蘋果》也找到有關南投縣政府行文要求《巴哈姆特》刪文的單位,來源是社會勞動處
,處長林志忠表示,由於監察院已介入調查,監察委員要求各單位保護相關未成年少年
的個資,亦避免讓相關人等遭到網路霸凌,以此盡行政機關的本分,函文給各網路論壇
要求刪文,以保護案件未成年當事人。
林志忠也提到,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及權益保障法》第69條4項規定,刑事案件中為了
保護兒少當事人,不能以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揭露足
以識別身分之資訊,所以基於法律規定,才要求可能違法的論壇先刪除文章。
https://tinyurl.com/y5smust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