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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三立
2.記者署名: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愛到殺了他 男男戀「堵」情敵卻刺死伴侶判10年定讞
4.完整新聞內文:
屏東一名鄭姓男子不滿與伴侶王姓男子間,出現情敵,持刀找王男談判,卻在混亂中刺死
王男。一審、二審,鄭男皆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三審高等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
根據判決,2019年10月17深夜,王男帶著水果刀,到位在屏東市王男的租屋處約談判,但
沒見到人,鄭男氣得割破租屋處樓下,王男的機車坐墊洩憤。
隨後鄭男前往附近一家超商,正巧就遇到情敵曾姓男子,雙方在超商前爆發衝突,曾男遭
割傷。人在附近的王男聞聲趕來,雙方衝突更激烈。為了制止鄭男,王男自後方抱住,沒
想到鄭男反過來朝王男的腹部猛刺,造成王男大出血,送醫後依舊傷重不治。
一審屏東地方法院、二審高雄高分院皆認為,鄭男僅因為感情問題,便隨身帶著刀械,不
僅追蹤王男,還以暴力釀成無法挽回悲劇。
考量其犯後待在現場等待警方,並主動向警方自首,態度良好,且無逃亡、串供滅證之虞
,因此判決鄭男10年有期徒刑。案經上訴三審最高法院,法官判上訴駁回,全案定讞。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834145
6.備註:
在甲甲們整天強調多重伴侶的風氣下,看到鄭男難能可貴的地方,雖然拿刀子砍人不對
但刀子砍下去濺血,可能會有害自己得愛滋的疑慮
真的 ,砍人之前多想兩秒,幫幫自己也幫幫我們國家的健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