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簡單
因為台灣沒有自我防衛的權力
他打你,你打回去,就變成互毆了
他要殺你,你殺了他,變成你防衛過當殺人罪成立
所以不想做牢只能乖乖被打被殺
台灣人
可撥啊
: 我比較好奇的是
: 女方跟男友(?)又還沒結婚
: 就算放火跟女方有怎樣也沒有法律問題呀
: 男友作勢要打人、攔人不讓你走,或是叫放火脫衣服拍影片什麼的
: 放火幹嘛要理他?! 直接走人不就好了?
: 對方敢攔人,就報警,告他強制罪
: 對方敢打人,之後就告他傷害罪
: 有需要這麼害怕任人宰割嗎? 單純怕被打?
: 又不是之後會找不到人,對方是女方認識的
: 一定找的到,敢打之後告死他不就好了
: 真心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