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ETtoday新聞雲
2.記者署名:
陳羿妏
3.完整新聞標題:
與機台主熱炒店「面交玩偶」!她喝醉遭撿屍、拍裸照…酒醒秒崩潰
4.完整新聞內文:
女子小君(化名)去年1月間與陳姓娃娃機台主約面交玩偶,孰料,兩人碰面後先行前往
熱炒店用餐時,她因不勝酒力,慘遭對方帶往摩鐵性侵、拍裸照。對此,一審新北地院審
結,依乘機性交罪將陳男判刑1年10月,另依竊錄罪判陳男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
全案上訴二審,高院以陳男賠120萬元和解,另宣告緩刑3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君去年1月20日上午9時在陳男店面操作夾娃娃機,因多次操作均未順利夾取
娃娃,見機台上有陳男聯繫方式,便主動加陳男的LINE,表示要購買機台內的玩偶,兩人
隨後當日傍晚5時,在捷運站碰面,而陳男見面後,邀約小君前往熱炒店先行共進晚餐。
小君於用餐過程因飲用啤酒後不勝酒力,但擔心直接回家會遭家人責罵,便請陳男帶至可
休息之處,打算待到酒醒後再返家。孰料,陳男大起色心,將小君帶往摩鐵、攙扶至床上
後,竟直接硬上,還拿起手機拍攝小君胸部、下體;直到小君稍微酒醒後,發現自己未著
衣物,且想起曾聽見手機拍照聲響,遂質問陳男,確定自己遭性侵、拍裸照後,立刻前往
醫院驗傷,報警處理。
對此,陳男坦承犯行,惟雙方洽談之和解金額差距過大而無法達成和解,一審新北地院認
定陳男具和解意願、有相當悔意,分別依乘機性交罪、竊錄罪分別判刑1年10月及拘役40
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
案經上訴二審,高院認為,陳男審理期間持續努力與小君和解,兩人以120萬元達成協議
,且小君也表示,陳男依調解協議支付第一期款項60萬元,將不再追究陳男的刑事責任,
同意給予緩刑機會,因此,日前審結,除原判決處分外,另宣告陳男緩刑3年,全案仍可
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1025/1839203.htm
6.備註:
作者:
tim9527 (是個肥宅)
2020-10-25 19:13:00跟陌生人喝到爛醉???我錯了 不能檢討被害人
怕喝酒回家被罵 叫陳男帶至安全處休息。樓下您怎麼看
作者:
scores (男兒當逆天!)
2020-10-25 19:14:00....約面交 約到吃飯 台主的口才一定不錯
作者:
wyytw (雲飛揚)
2020-10-25 19:14:00阿呆
作者: ff20 2020-10-25 19:14:00
飽餐一頓+娃娃+錢
作者:
hihimen (aa)
2020-10-25 19:14:00120萬?這高於行情了吧
作者: kkjjrtlym 2020-10-25 19:15:00
突然約吃熱炒是哪招
作者:
NSKB (*^^*)
2020-10-25 19:15:00買娃娃買到吃晚餐??_
作者: Alphaz (@@) 2020-10-25 19:15:00
面交約吃飯喝到酒醉....世道真的變了 我過氣了qq
作者: YishengSu (快樂的多多) 2020-10-25 19:16:00
男生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作者:
wbw (wbw)
2020-10-25 19:17:00系鶴,一個娃娃給不起倒賠120萬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20-10-25 19:18:00夾到120萬 水
作者:
godbar (匈奴)
2020-10-25 19:18:00面交買娃娃可以喝到爛醉 台主是長多帥
作者: KAIXA666 (蟳仔) 2020-10-25 19:19:00
面交5分鐘以內可完成的動作,會搞到請陌生人帶至可休息之處?越想越不對勁爭蚌....
作者:
z83420123 (VoLTsRiNe)
2020-10-25 19:20:00和陌生男子喝到爛醉 重點是啤酒喝到爛醉?
作者: KAIXA666 (蟳仔) 2020-10-25 19:23:00
靠想像力賺一桶金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20-10-25 19:23:00面交娃娃可以吃熱炒 吃熱炒可以喝到醉 醉了可以上摩鐵
作者:
kcl5168 (珍惜悠閒時光)
2020-10-25 19:23:00不能檢討被害人?這根本新興職業不是?告一下少奮鬥幾年
作者:
ganganx (埃阿)
2020-10-25 19:24:00看來娃娃機真的滿賺的
作者:
paul5566 (忠肯的五六)
2020-10-25 19:26:00幹,這太奇葩,買娃娃,弄到喝醉還被撿屍
作者: yurikim 2020-10-25 19:34:00
腦熱120萬 可以喝多少茶了 活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