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azsedcft (自由羊)》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記者吳政峰
: 3.完整新聞標題:
: 編1.2億行銷挨轟「僱網軍」 司法院:國民法官至關人民權益
: 4.完整新聞內文:
: 司法院編列1.2億元行銷國民法官,挨轟僱網軍、帶風向。(記者吳政峰攝)
: https://i.imgur.com/rPnvBem.jpg
: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司法院編列1.2億元行銷國民法官,被外界砲轟「帶風向」、「
: 僱網軍」,司法院今天(23日)解釋,全體國民備置的國民法官制度至關人民權益,為了在
: 有限的準備期間,發揮第一波加強國民認知之效能,於明年度編列新台幣1.2億預算,致力
: 分齡、分眾、分階段,有計畫、有效率的宣導推廣工作。
: 司法院指出,國民法官制度即將於2023年上路,距今僅有2年2個月時間,時程極為急迫,影
: 響力將及於全體國民,為了使一般國民能夠知悉國民法官制度,理解權利義務,進而認同該
: 制度,以利國民法官法順利施行,勢必要以最大努力進行相關宣導作業,且在宣導策略上,
: 必須因應年齡、專業程度不同,進行分齡、分眾、分階段,有計畫、有效率的宣導推廣工作
: ,才能使宣導效果遍及每一個可能的國民法官。
: 司法院表示,如果有人收到了選任國民法官的通知,卻因為擔心會影響工作、害怕會被騷擾
: 、報復、認為與己無關而不願參加,甚至是因為根本不知道有國民法官制度而不願參加,則
: 新制將無法增進國民對於司法的瞭解與信賴。
: 司法院解釋,參考國外經驗,人民參與審判制度法案通過初期,為迅速增進一般民眾對於嶄
: 新制度的理解與認同,均會編列較高額之宣導預算。以鄰近的日本為例,日本2004年5月通
: 過該國的國民法官制度「裁判員制度」,並訂於2009年5月21日正式實施。在5年(2004-200
: 9)的施行準備期間,日本政府每年均編列高額預算用以宣導裁判員制度。
: 司法院強調,依據日本眾議院資料,2005年日本最高裁判所(相當於我國司法院)編列了約
: 台幣3億6500萬元的制度宣導預算、2006年,編列了台幣3億6700萬元,2007年編列了台幣3
: 億7800萬元。相較於日本,台灣只有2年的施行準備時間,且預算編列僅及日本的3分之1。
: 司法院解釋,預算投在平面廣告、雜誌廣告、宣導品、大數據分析、效益評估、全台各地車
: 站巨型廣告、捷運燈箱、高鐵、公車、超商、建築物外牆、戶外廣告、全年度各大廣播電台
: 播出、PODCAST、與網紅合作、與網路節目/平台合作、直播節目、影音廣告Banner廣告、關
: 鍵字、廣告託播、與電視台合作節目、電視電影、紀錄片、電影、影音、動畫、遊戲(手遊
: 、APP、桌遊、實境遊戲、AR、VR)、漫畫、平面設計、懶人包、摺頁、海報、整合行銷規
: 劃、打造國民法官識別系統、代言人、IP人物、活動+記者會,共1.2億元。
: 司法院稱,除將進行質化及量化的研究調查,以擬定整合宣導策略外,亦會定期委託專業機
: 構評估宣導成效,以適時調整宣導策略及方式,期能充分運用經費,達成最大的宣導成效,
: 並不負全民的付託。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330469
: 6.備註:
: 戰鬥吧,法律人!
Ahoy,是我,我沖矢昴啦
國民法官法也是我的專長之一
或是說勉強算是啦,嘻嘻
我國的《國民法官法》,在某種意義上可以直接說是從日本的《裁判員法》抄過來的
但是比較大的差別在於,我國弄出《國民法官法》的背景,有一部分是陪審制退下來,司
法院又急著要做所謂「提升國民信賴」這種事才出現的
啊至於陪審制的問題也很大啦,我只能說陪審制沒辦法解決大家常常在網路上嘴的問題不
說,它還會創造出讓檢察官可以「搓案子」的新問題
日本的《裁判員法》雖然目的也是為了提升司法信賴,但是日本根本就沒有遇到司法信賴
度的問題,聽說啦聽說,聽說比較大的壓力是來自美國啦
我國《國民法官法》幾個問題
第一個不能說是問題,國民法官法第五條排除了毒品相關的罪名適用國民法官法,這點可
能是參考了日本那邊的狀況
我們先有一個基本理解是「國民法官判的不一定會比職業法官重」,日本那邊毒品相關的
罪名也是適用裁判員法的,因此千葉的地方法院(啊因為有成田機場啦,走私毒品最常出
現在千葉)那邊判出來的結果,毒品罪的無罪率是上升的
我猜大概是這樣所以我國特別把毒品罪放到外面吧
不過像什麼第六條第五款的「其他有事實足認行國民參與審判顯不適當」就可以依職權裁
定不行國民審判,啊到底什麼叫不適當,沒有人知道
另外第十四條啊,一二款,元首啦、政務官啦、民意代表啦,不能當國民法官,我可以理
解,畢竟要他們一直被法庭的時間綁著實在不是很經濟;四款到十一款這種執法相關與法
律相關人員不能當我也能理解,畢竟法律相關的意見已經有三個職業法官了,至於第十二
款連國民教育都還沒完成的自然不用說
問題是政黨黨務人員到底是為什麼不行我也不是很懂,你說遇到相關政黨的案件時可能執
行職務有偏頗之虞,但是那也不是通案擋的理由啊
好啦,小牢騷到此為止
我只能說啦,既然大家選了這個國民法官制度,那就是要承擔啊
本來就沒有制度是完美的,所有制度都是要修正、修正再修正,而修正的前提,當然也是
大家要先能對這個制度完全理解
正如內文中所說的一樣日本那邊也做了不少的宣傳,甚至因為裁判員的辭退率還是太高,
還有學者認為宣傳活動還不夠
我們這邊準備時間比日本少一倍有餘,民眾本身對司法的信賴又比人家低,然後宣傳的錢
還比較少,除了質疑我也還是質疑啦
更何況會不會影響工作、會不會所謂報仇、或是認為啊就乾我屁事這些都是很基本但又很
現實的質疑
就算說國民法官制度在準備程序就要盡可能將爭點明確再明確,讓國民法官的負擔最少化
,但是另一方面,國民法官一天能開庭的時間也不會太長
就算連續期日開庭,案件稍微複雜一點就一個禮拜不見了,你這一個禮拜的期間工作怎麼
辦,這個就跟被教召的質疑一樣啊
處理這個問題總不可能跟我一樣說「啊你承擔啊,誰叫你要選這個制度」
這當然要跟大眾啦、資方啦多加溝通
另外一個更大的問題是,國民法官制度適用都重罪為主,重罪我們就可以想像那個證據清
單裡八成就會有血腥照片之類的
事實上日本就已經發生過有人當裁判員看到血腥照片看到當場暈倒送醫的事件
啊這個問題怎麼處理也要研討啊
如何讓大家關心國民法官制度也要多加宣傳啊
甚至針對新制度,要不要對職業法官、律師進行說明甚至教育,這些說真的都是必要的啊
我們其他不說,單講宣傳,宣傳1.2億以台灣來說我真的是看不出很多啊
不如說是少到靠北
更何況他們列出來的那麼多項目全部都要有效宣傳的話
1.2億真的只是來搞笑而已的吧
大概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