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王聖藜
3.完整新聞標題:
「台灣殺人不判死刑」 夫拿打火機朝妻潑汽油判緩刑
4.完整新聞內文:
黃姓男子與妻子爭吵,傳裝汽油的寶特瓶照片給妻子恫稱「台灣殺人不犯死刑」,真的持
汽油朝妻子胸口潑灑,揚言同歸於盡,被訴恐嚇危害安全罪,台北地院審理,考量黃自首
,判他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緩刑2年,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56歲黃姓男子今年5月24日晚間因房租、生活習慣與妻子爭吵,第2天上午10許,先以LINE
傳送裝8分滿汽油的寶特瓶照片給妻子,恫稱「你最好做好心理準備,你要同歸於盡,我
用我的命換你的命,我現在已經抓狂了,回家我會帶汽油,大家同歸於盡」,還說「台灣
殺人是不判死刑的,只要你出面,我就潑你汽油」。
當天傍晚5時許,黃在新北市新店區車子路裝填汽油在2瓶寶特瓶內,返家時手持打火機,
將汽油朝妻子胸口潑灑,黃妻報警,檢方起訴黃,法院審理,黃認罪。
法官審理認為,黃警詢時稱,因和妻子吵架不可能留在原地,曾去找朋友,想到潑汽油危
險,就打110請警消過去看看,合於自首要件,依法減輕其刑。
判決說,黃與妻子發生問題,卻傳送恐嚇簡訊、潑灑汽油,揚言同歸於盡,造成妻子心生
畏懼,考量他坦承不諱,妻子也證稱黃平時不會動手,黃事後有認錯,願意和解,對黃判
刑2月,予緩刑宣告。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964946
6.備註:
腦袋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