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如果讓你來 你有把握管好台灣交通嗎

作者: orzmaster (哈榭爾)   2020-10-28 22:47:02
※ 引述《Crossmy88 (小八)》之銘言:
: 台灣交通不是一天兩天的問題 也不是一個人兩個人的問題
: 我看鄉民也只罵而已
: 那如果讓你來 你有把握管好台灣交通嗎蛤
推 wisdom: 重點在權力有多大?台灣是民主國家,交通部或各地交通局是10/28 21:36
→ wisdom: 行政單位,握有的權力只有交通規劃。執法要靠警察跟監理單10/28 21:36
→ wisdom: 位。而法條是立法單位才能改。不可能只靠一個交通部長能從10/28 21:36
→ wisdom: 根本改變。再說台灣的交通問題積習太久,從道路規劃,駕駛10/28 21:36
→ wisdom: 人教育等都非一日之寒。你再有心,要把道路規劃搞定,國家10/28 21:36
→ wisdom: 也不可能一口氣把預算都撥給你搞。駕駛人教育更是幾十年的 10/28 21:36
→ wisdom: 事。10/28 21:36
就整個公務體系擺爛而已,以下狗腿例子。
https://reurl.cc/Q3m6M0
雖然在台灣從1990年代起新掛牌上路的小型車後座已大多裝有安全帶,但法規未強制規定
後座乘客繫安全帶。孫穗芬出車禍時因為坐在汽車後座未繫安全帶因而重傷,引起輿論要
求修法強制汽車後座乘客繫安全帶。2011年3月10日,行政院會議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
罰條例》修正草案,增訂小型汽車後座乘客應強制繫安全帶規定,被稱為「孫穗芬條款」
[11];2011年4月21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此修正案[12]。其實此案先前於前臺中市市長胡
志強夫人邵曉鈴出車禍之後二周之內即已提出,然而無法定案,直到孫穗芬車禍過世之後
才三讀通過。
孫穗芬條款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又稱「小型車後座繫安全帶規定」,增訂小型汽車
後座乘客應強制繫安全帶規定(第31條規定),被稱為「孫穗芬條款」。小型車種類則包含
自用、營業或租賃小客車及小型客貨兩用車,但不包括幼童專用車及救護車。
該項新規定2011年8月1日起於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實施,半年宣導期,13歲以上青少年及成
人若未依規定繫安全帶,2012年2月1日起開罰;12歲以下兒童有1年宣導期,2012年8月1
日起開罰。若未依照規定繫上安全帶,於一般道路可處罰駕駛人1500元,在國道高速公路
、快速公路等,可處3000元至6000元的罰鍰。
胡自強地位不夠,要開國元勳級才憾動得了中華冥國流亡政府。
作者: wisdom   2019-10-28 21:36:00
重點在權力有多大?台灣是民主國家,交通部或各地交通局是行政單位,握有的權力只有交通規劃。執法要靠警察跟監理單位。而法條是立法單位才能改。不可能只靠一個交通部長能從根本改變。再說台灣的交通問題積習太久,從道路規劃,駕駛人教育等都非一日之寒。你再有心,要把道路規劃搞定,國家也不可能一口氣把預算都撥給你搞。駕駛人教育更是幾十年的事。
作者: Roooz (Roz)   2020-10-28 22:48:00
說穿了 一個人能力再大 一堆人在那擋你 你也沒有半點作為這就是這社會最悲慘的一件事 想著改變 卻無法改變這跟社會
作者: chosenone (獲選者)   2020-10-28 22:52:00
這就是民主國家最大的麻煩啊。一個剛畢業的小警察,可能會想認真取締。一個剛上任的公務員,可能想認真把問題搞好,但是隨著時間過去發現做得累死,最後卻是被民眾罵翻,被長官討厭。看人民和官員對檢舉達人的態度就知道了,解決發現問題的人比解決問題要簡單多了。
作者: Hughlo (lo)   2020-10-28 23:01:00
反過來想 連繫安全帶這種理所當然的立法都要這樣才過很多東西說到最後都是全民共業 政府只是反映大家的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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