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2020/10/28 20:49
記者王姝琇/台南報導
不甩萊劑零檢出與母法牴觸 台南藍營議員提案修食安條例完成一讀
南市議員蔡育輝提案修正「台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訂定萊克多巴
胺檢出的相關罰則,今天(28日)順利通過南市議會一讀審查,增訂17條之1內
容規範,規定檢出瘦肉精將處以3萬到1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罰。
蔡育輝表示,中央訂法令地方條例牴觸中央無效根本是跟民意作對,台南市
議會議事規則明訂,中央法規與地方自治事項牴觸,得聲請司法院解釋,台南市
議會國民黨團絕對捍衛民意守護健康!
蔡育輝指出,台南市第2屆第5次定期大會增訂瘦肉精零檢出,依中央食品安
全衛生管理法第44條第1項罰鍰6萬到2億,地方沒有訂定罰則,但明年元旦起中
央將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美豬進口,台南市頓失罰款依據;故提出增訂相關罰
則。
蔡育輝表示,中央祭出地方自治條例與中央法規牴觸無效之手段,台南市議
會今天下午恢復大會進行一讀案審查,「感謝不分黨派議員支持,讓他提案的增
訂台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訂定罰則,今天順利通過大會一讀審查。」
蔡育輝說,增訂17條之1內容規範,只要違反第11條之1規定,被檢出乙型受
體素含量,超過照中央法令處罰,未超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所規定之中央主管
機關訂定豬肉或其相關產製品安全容許標準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
罰鍰,並得按次處罰。今天完成一讀法定程序後,希望議會不分黨派能在二三讀
支持此增訂條例,來守護台南鄉親的健康。
蔡育輝並強調,依照地方自治法第43條規定地方議會議決自治事項與憲法、
法律、中央法規、縣規章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得聲請司法院解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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