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民視
2.記者署名:
記者蔡佩蓉/新竹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新竹瘋炒房!「正義消保官」調查吃驚:用20萬秒賺250萬
4.完整新聞內文:
新竹房市預售案市場,近期傳出排隊搶屋現象,但卻被質疑是炒作與炒房,掮客、投資客
搶戶傳言不斷。新竹縣消保官靳邦忠宣告,全面禁止購屋預約單(紅單),並經由調查近
年預售案概況,揭露因紅單而炒房、賺差價,等房市不當現象的操作手法。
「紅單」的名稱不論是用暫購單、 訂購單或臨時買賣契約書,本身就是一種契約行為,
均是以該建設公司推案的預售屋為標的,尤其對轉單的第三者,更是屬於交易市場的買賣
行為。
靳邦忠進一步說明,「紅單」在建案尚未正式公開,或是品牌建商的秒殺案上,有些投資
客搶先拿到紅單,主動兜售該案的購買權,或是利用未公開時的潛銷價跟未來的正式開價
,賺取兩者之間的價差,從中牟利。
他舉例,假設排隊購買到的「紅單客」與建商談好買50坪、每坪27萬的潛銷價,只要先付
不到20萬元訂金, 建商會先約明,將來可能開價每坪33萬元、最低每坪30萬元,新買家
買到每坪30萬元看似撿到便宜,但其實投資客早就從中獲利,每坪現賺5萬元,50坪就賺
了250萬元。
另外,建商潛銷期刻意營造搶購風潮的不當行銷手法,若推案銷售不錯,便有恃無恐以「
延期開工」的方式取消所有的紅單,保留到下一階段漲價再來銷售;如果銷售不好,則以
「根本沒有推案」或是「開工日期尚未確定」無條件收回之前簽訂的紅單,伺機再銷售。
靳消保官強調,預售屋未取得建照,不得在市場銷售,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58條,
最高可裁罰20萬元,並可連續處罰。另外,建商若尚未取得建造執照即預售房屋,導致購
屋人誤以為已經取得建造執照,公平交易委員會可依《公平交易法》予以處分,限期命其
停止或改正,如不改正最高可裁罰2500萬元。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0A26W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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