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南外籍女大生失蹤 遭人殺害棄屍山溝

作者: freeclouds (學習改變自己的心態)   2020-10-30 01:21:10
幸虧有侵害人權的監視器 散布在台灣各處 這種案件幾乎可以迅速破案
如果根據一些左膠智障廢死團體來看
台灣裝那麼多監視器也是叫做侵害人權 侵犯人民隱私權
這個案子後續會怎麼判 我想有腦的人都知道台灣法官會怎麼判了
https://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986661
這個隨機殺小孩的都沒判死刑了 本案是隨機殺女大生的 更不可能判死刑
搞不好他主張自己並非故意要殺害女大生 因為他想強姦她 沒必要把人弄死之類的
法官採信了還可能判過失致死或是加重傷害致死 判得更輕哩
如果還可以去鑑定有沒有思慮失調症 有的話 bingo 可能可以判得更輕甚至無罪
這就是台灣的司法 罪證確鑿的殺人犯 也沒有冤案 卻要在意這種敗類能不能教化
然後就給他免死 甚至還有出獄的機會 悲哀阿 台灣的司法 保護壞人 欺壓好人
我自己是念法律的都這樣覺得 為什麼會有人覺得想要廢死 根本垃圾
喔 對了 更過分還有人認為會有這種殺人罪犯是社會的錯^^ 全民應該一起承擔
對啦 都是沒有開放合法的性交易場所 搞得像這樣的台男的性需求只能靠這樣滿足
不知道如果他的律師這樣說 是不是能幫他爭取到免死或是減輕罪責
都是社會的錯 嘻嘻 台男殺人 你我都推了一把 某大立委的邏輯就是這樣想
作者: Behind4 (背後4)   2020-10-30 01:22:00
法肛:妳就讓他姦 就不會死了
作者: words2012   2020-10-30 01:22:00
這個沒無期徒刑起跳 就沒天理了
作者: soria (soria)   2020-10-30 01:23:00
司法院那群左膠去死一死算了 為了不判死刑編出一堆鬼話
作者: blue999 (FLY)   2020-10-30 01:23:00
就一堆法律系教授 廢死的阿 洗腦學生
作者: Machinator (我的狗叫習近平)   2020-10-30 01:24:00
因為支持廢死可以讓他們看起很進步、時尚 充滿優越感跟你們這些每天喊打喊殺的法盲不一樣
作者: soria (soria)   2020-10-30 01:25:00
為了不判死刑講那些鬼扯的 我看臉他們自己都不信
作者: Beanoodle (屏東尼大目小栗旬)   2020-10-30 01:26:00
台灣法律系就是垃圾
作者: Kazmier (代理人)   2020-10-30 01:28:00
3Q:罪犯是社會每個人的責任
作者: EOMing (敏)   2020-10-30 01:28:00
如果科技偵查法早點通過連小案也能適用的話 上月底的尾隨警方可能早就破案了 也就不會有今天馬國女學生受害的新聞
作者: losel   2020-10-30 01:31:00
科技偵查法跟這有什麼關係,連人是誰都不知道. 燈光昏暗,車
作者: qwe00489 (what the法)   2020-10-30 01:35:00
八卦版台男都是潛在罪犯都該抓去關
作者: EOMing (敏)   2020-10-30 01:36:00
人手一機 如果犯嫌有帶手機 有位置資訊設定又有開啟「存取位置資訊」、「位置回報」與「定位紀錄」等功能的話
作者: qwe00489 (what the法)   2020-10-30 01:36:00
政府就是放任八卦版這種噁宅聚集社會才會一堆變態
作者: Asce (Excalibur)   2020-10-30 01:37:00
可以不判死刑 但綁起來綁好綁滿 三餐吃屎
作者: EOMing (敏)   2020-10-30 01:37:00
Google 時間軸功能 全台人比對下去 就能精準過濾出嫌疑人
作者: qwe00489 (what the法)   2020-10-30 01:38:00
你以為那些整天想吃ㄌㄌ是在反串開玩笑嗎 他媽那些人就是潛在犯 垃圾八卦版
作者: EOMing (敏)   2020-10-30 01:38:00
科技偵查法 雖沒將科技辦案猶如軍事情報那樣發揮到極緻但至少是好的開始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發現真實的公益大于保障人權的小公益發現真實不單是回顧過去 還有前瞻未來預防犯罪的功能 本案即為最佳佐證
作者: bloodsweat (血汗G層)   2020-10-30 01:50:00
對啦對啦 最好像支那一樣加入人臉辨識最安全
作者: YuzanJhang (Yuzan)   2020-10-30 01:56:00
只要他主張沒殺人意圖 八成免死
作者: jds2518 (只想做個閒人= =)   2020-10-30 02:26:00
這個百分之九十判過失致死 那就是百分之百免死
作者: x7834210 (黑香腸)   2020-10-30 03:04:00
直接斬立決 還審個屌
作者: MisuzuXD (戰鬥妖精夏珊)   2020-10-30 06:14:00
其實這種的依照現有法律 本來就不會死刑也不用說法官亂判了
作者: diiky (老蝌蚪)   2020-10-30 07:30:00
就法匠阿,不是殺到他所以嘴砲最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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