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純回應推文:
→ waijr: 應該直接送去馬來西亞 台灣不處死這種人 讓馬來西亞來 10/30 09:08
→ waijr: 綁架殺人 就是死刑 就那麼簡單10/30 09:09
法律上是這樣寫沒錯,但基於「屬地主義」的法律限制,也沒辦法用來懲治在境外犯案的
殺人犯……
(順便糾正,「綁架」罪的罰則是死刑或無期徒刑 (終身監禁) ,而非強制死刑)
而且相較馬來西亞
台灣的法律實際上是「非強制死刑」,因此也造就死刑判決機率少之又少、死囚伏法率極
低的現象,很難發揮以儆效尤的作用。
無論如何,還是只能說,願死者安息、生者節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