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urbomons (Τ/taʊ/)》之銘言:
: 有個疑問
: 一個女生被歹徒襲擊
: 被不法侵害了
: 不是只要去跟警察說
: 我在哪被壞人襲擊了
: 警察就該著手處理了
: 不管是燈光昏暗 還是蒙了面
: 讓被害人難以辨認
: 犯罪搜查也都還是警察的工作啊
: 怎麼能講成沒報案??
台灣陋習
不要講台南這樣
很多縣市常態
各個首長為了績效好看
所謂破案率高可以拿出來秀
就會盯下面
下面為了迎合上意
幫忙衝數字
難破案又沒有受到立即性傷害的
就會想辦法要你備案不報案
備案沒有法律效力
講難聽就是備爽的
要怎麼分別你有沒有成案
三聯單就是依據
有拿到三聯單才是有法律保障的
這種在路上遭到隨機攻擊的案子很難破
給你立案肯定屬於刑案會影響破案率
尤其擄人+妨礙性自主屬重大刑案
給你立案這種很難破的重大刑案基層還不被幹到飛天
南部不是像台北一樣監視器幾乎有完全覆蓋率
可想而知警方會是什麼態度?
有良心的分局長會要基層自己判斷
有危險的就應受理成案
不要為了美化破案率減少成案
只想升官的就會要基層
只要沒有明顯事由目標的就打太極拳
台灣是有良心的還是只想升官的多我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