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yoflag (新北殺人無罪)
2020-10-30 17:07:45乖乖認罪啦!
你以為衝撞政府 就可以不照規則喔?
守法 有守法的規則
違法 也有違法的規則
立法院 是民意殿堂
行政院 是中央行政機關
人家衝立院 是有研究過法律、民主理念
把言論自由權的重量 跟佔領政府的代價
放在天平上秤 確定可以算公民不服從 才去衝的
你衝行政院 有人教你規則嗎? 就沒有嘛!
你看人家衝立院 就自作聰明
以為自己比別人睿智、比別人勇敢、衝的目標比別人大
將來能比別人 更受到政黨重用嘛!
結果呢?
衝立院的 是公民不服從
衝行政院的 當然就是刑事犯罪啦!
我甚至要說 在行政院 打暴徒頭的警察
使用的武力強度 完全合理!
誰執政都一樣
行政院不是給你衝的
除非 真的到了要正名建國的那一天
行政院才能進攻
江宜樺當時 就沒擔當 喊說自己沒下令 不敢擔
但不代表你的衝撞 是合法的
想要從政 去當議員、立委助理 乖乖從頭做起啦!
連衝撞的目標都不會選
想濫用民粹當從政墊腳石?
大眾不是笨蛋
不要覺得自己比別人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