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man (...)》之銘言:
: 台北市一名國小3年級10歲男童,上月被民眾目擊,晚上全身光溜溜,哭著在路邊收拾書包
: ,繼母還在一旁斥責「閉嘴」,鄰居打113通報。台北市議員陳怡君下午在議會質詢指出,
: 其實男童兩年前就曾遭家暴,且立案11次,成為社會局列管對象,身上新舊傷痕並陳,甚至
: 疑遭棍棒毆打,但紀錄上卻說是男童自己的情緒行為,去年解除列管。
立案十一次
然後還能解除列管
然後現在每年都有小孩被虐死
這就不說
我們國家的 防虐機制 跟屁一樣沒用嗎?
我記得台灣很喜歡搞那個
違建太多了拆不完
還有一堆農地工廠的
最後把一堆違建就地合法化
台灣既然防虐童 一點用都沒有
為什麼也不搞一搞 就地合法化
開放合法虐童
譬如說
規定家長 買"制式的機器"
如 打屁股機
規定 一個小孩 一天能打多少次屁股
或者是條列出 小孩做了甚麼事
就能打多少次屁股 (譬如說 考不及格 沒寫作業 看電視時間結束了還在看電視)
用制式的機器來打 把打屁股的力道 標準化
不會說 我家的小孩 打得比隔壁家的小孩打得重
公平 又省力
這樣就有一定的標準 可以虐童了
反正政府管也沒用
關掉社會局 還能省很多人事開銷
然後喜歡虐童的 更可以合理化虐童
我建議 虐童 就地合法化
違建 和 農田工廠 都能就地合法化了
憑甚麼虐童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