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我會好奇,偉大這個概念在我們的文化中是不是必要的
首先,偉大的與否很肯定不是一個客觀的標準,大大小小歧異普遍存在於每一個曾被掛上
偉大標籤的人
有些人覺得Jordan 是穿著紅色球衣的黑耶穌,有人覺得就只是一個會打籃球的黑人
有些人覺得Elon Musk是人類的拯救者,有些人覺得他是股市的惡夢
有些人覺得蔣光頭是中華兒女的英雄,有些人覺得是超級殺人犯
我們是不是必須用告訴自己的子女“這個人很偉大”來去形塑他們的價值觀?來確保我們
覺得很棒的事情下一代也要這麼覺得?那不是有點自大嗎?
我常在想,要是之後生了小孩,從小就不建構他“偉大”的概念,純粹以不帶褒貶的方
式介紹一個人,讓他自己去判斷會如何?
這個是切,一個古巴醫生,花了大半輩子在叢林裡跟人家打游擊戰。
這位是阿福,他是瑞典的化學家專門做炸彈,炸死了自己的弟弟而且賺了一大堆錢。現在
科學界有一個機構每年分食他在銀行的利息。
這是大衛,他是一個會計師。
這樣小孩長大後會變成超級機八人嗎?有沒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