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裝好心幫換尿布 恐怖同事竟性侵、猥褻2幼童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0/10/31/3337529_1_1.jpg
恐佈同事裝好心幫2幼童換尿布,竟對他們性侵和猥褻。示意圖。(記者黃佳琳攝)
2020/10/31 10:14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李姓男子和同事一家去逛百貨公司,他裝好心先後替2歲和11
個月大的姊弟換尿布,竟在廁所內對女童口交、幫男嬰打手槍,事後他還辯稱「只是想看
他們有什麼反應」,一審判李男徒刑8年6月,李不服上訴被駁回,民事還要再賠40萬元。
判決指出,去年4月3日下午李男(27歲)到同事家吃午餐、喝酒後,跟著同事一家4口到
百貨公司逛街,由於他曾在該家百貨公司當過清潔工,當同事的一對兒女尿布溼掉時,他
自告奮勇說要幫忙換尿布,然後就先帶著2歲大的女童去殘障廁所。
李男把女童抱上尿布台,扒掉女童的尿布後,竟把女童雙腳打開,替女童口交長達10分鐘
,後來又把男嬰帶到廁所,手指套弄男嬰生殖器長達2分鐘。事後姊弟兩回家,被媽媽發
現下體紅腫,小朋友年紀小又說不出發生過什麼事,質問李男發生什麼事,李竟坦承曾對
小姐弟做出不軌的舉動,還辯解「只是想看他們有什麼反應」。
高雄地院審理時,李坦承犯行,但他的律師幫他辯稱,李被診斷出輕度智能不足,要求將
他送鑑定以求減刑或免刑,但法官根據鑑定報告,認定李男雖患有輕度智能不足,但無精
神疾病,且李男過去也曾有過性侵未滿16歲女網友而入獄的前科。
鑑定報告更指出,李因輕度智能不足,從小到大學業表現不佳,且社交判斷等能力不足,
沒有一技之長,只能當粗工維生,且他對性的認知理解也不成熟,未來可能有再犯之虞,
建議應在獄中接受治療。
一審法官依加重強制性交和加重強制猥褻罪判李男徒刑8年6月,李不服再提上訴,但二審
判官認為一審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同事另提民事求償50萬元,法官也判他應賠40萬元,
刑、民事都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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