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真惹
那種邏輯本來就莫名其妙
按那種「x存在仍無法阻止y發生,所以x該廢除」的邏輯
整部刑法都該廢掉了
因為永遠有犯罪發生
事實上
廢死就是一場社會實驗
尤其沒有終身監禁作為配套的廢死
就是講幹話大賽
另一個更讓人無言的
就是雖然實際上法律沒有廢死
還是有死刑
但連殺人兇手被捕後
都敢明嗆「犯案前有上網查過,現在台灣殺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我就被關在牢裡一輩子
就好」
為什麼他敢這樣講?
而最近最讓人無力的判決
大概就是把媽媽頭砍掉無罪這事了
這真的已經突破常人的理解了
到底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結果?
我們的法律真的不用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