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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怒症?行車糾紛亮槍惡如狼 到法院縮成一尾蟲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337526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黃姓男子去年12月開車於國道一號台中路段,想切入陳姓男子
的前方,陳男不願讓路,黃男行徑囂張,先用裝滿檳榔渣的杯子,丟擲陳男汽車,又亮出
空氣槍恐嚇,陳男並未報案,反而是看不下去的路人報警,台中地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
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5萬元,在路上兇惡宛如狼的他,上訴並打出悲情牌,指自己不懂
法律的嚴重性,他月薪僅2萬餘元,要扶養3個幼兒,還要繳納貸款,懇求法官減輕量刑,
台中地院合議庭二審駁回上訴,但宣告緩刑3年,條件是提供160小時勞務,再參加法治教
育3場次,建立他正確法律觀念。
判決書指出,黃、陳兩人不相識,去年12月29日下午5時許,兩人於國道中山高速公路南
向178公里處(台中交流道)時,黃男想從右側切入陳男前方車道,但陳男卻沒讓路,黃
男竟打開駕駛座車窗,丟擲裝滿檳榔渣的杯子,以手持玩具空氣槍伸出車窗外恐嚇,路人
看不下去,持行車記錄器向警方舉發。
台中地院審理時,黃男坦承犯行,台中地院簡易庭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50日,可
易科罰金5萬元,量刑雖不重,但黃男卻上訴,且大打悲情牌。
他說,一審判得太重,他沒有能力負擔易科罰金,他有3名年幼小孩要扶養,目前薪水卻
只有2萬餘元,還要繳納貸款,希望法官體諒他不懂法律的嚴重性,能減輕量刑。
法官卻認為,僅因行車秩序糾紛,黃男動輒用暴力手段,恐嚇危害安全罪的法定本刑為「
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千元以下罰金」,一審判處拘役50日並無不當,不過,考量他
已經向陳男道歉,法官雖駁回黃男上訴,但給他緩刑3年,條件是提供160小時之義務勞務
,兼顧公允;另外,他動輒丟擲裝滿檳榔渣的杯子,又持槍恐嚇他人,顯示守法觀念嚴重
不足,為了讓他有警惕,建立正確法治觀念,命他應參加法治教育3場次,全案確定。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9-10-31 18:49:00台灣是不是只有我沒槍啊
作者:
mouz (曼聯精神)
2020-10-31 18:50:00垃圾重...喔是國道上的四輪啊沒事,社會觀感佳素質高
作者:
highyes (pat)
2020-10-31 18:50:00俗辣 路上不是很秋?
月薪僅兩萬塊還要養三個小孩 然後有四輪 還吃檳榔 這應該有很多逃漏稅吧操
作者:
bamama56 (bamama)
2020-10-31 18:51:00本田
作者:
sali921 (千百年後誰還記得誰)
2020-10-31 18:51:00路蓋大條一點,就不用在那切
作者:
Ilat (巴妻酒似舞)
2020-10-31 18:53:00台灣是不是剩下我還沒領到槍?請問要去哪裡領拜託跟我說一下
作者: blackdiz 2020-10-31 18:54:00
這家小孩的教育…未來堪憂…
作者: sid3 (bluewind) 2020-10-31 18:55:00
結果擋路的車都沒事
作者: pp0731 (pp) 2020-10-31 18:59:00
統一發票中獎是不是有槍可以領?
作者:
elijah (無)
2020-10-31 19:19:00台中這種欺善怕惡的俗啦8+9非常多
作者: grandwar 2020-10-31 19:46:00
翻譯:台男
作者:
liquidbox (樹æžæ“ºæ“º)
2020-10-31 19:57:00台男以為開了四輪身價就高到可以把別人踩在腳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