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damel (=ˇ=)
2020-10-31 20:56:54※ 引述《aneshsiao (ed105905)》之銘言:
: 魯宅我沒什麼法律常識,
: 就是神聖法律人不恥的法盲,
: 萬一在路上遇到蒙面歹徒肛我,
: 或是被蓋布袋痛毆,
: 廢魯如我都無法指認歹徒,
: 這樣去派出所報案是不是會被趕出去?
: 這樣照警方邏輯是不能成案的,
: 所以不是警察吃案,
: 是我沒有用再怎樣掙扎也要想辦法看清楚,
: 對方的臉或是很長的熱狗,
: 不是只有追女友要看臉,
: 被肛被搶被打都要看臉的,
: 否則是為難警察大人,抓到人也不能指認,
: 被害人死了也不能指認人,
: 所以法盲不要亂罵警察了,
: 東西被偷歹徒四處跑,你教警察怎麼查,
: 不要為難警察了,
: 等死了人警察還要在那段路來回巡邏,
: 很辛苦的,你以為是演員訓練班結業嗎?
: 沒有演員培訓還要演到全台灣都信服,
: 更要演到東亞國際都相信警察很盡責,
: 這是國際演員的水準,
: 為什麼要對警察的演技水準要求那麼高呢?
: 專業政客都演不到那麼好了,
: 吃吃魯肉飯都胖成豬了,
: 還要演那麼多角色,
: 南部人真的是一群刁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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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住台南的時候
那時住崇德路某街
剛好遇到半夜有人把我車窗弄破
沒拿到什麼值錢的就走了
隔天還下大雨
我就坐在車內淋雨去報案
我已經調自己家的監視器清清楚楚拍到
那個人的臉,特徵,包括他開的車型號車牌
這樣也破不了案
過2個月新聞就報該所所長憑一雙腳一雙鞋
在隔壁街英勇逮到偷竊慣犯的消息
也還是沒通知我去看
另外一次
去116跑步
手機放包包裡跑個幾圈當時新買的三星S2就被外勞幹走了
去報案當時值班的員警一直說我不是在那邊弄丟的
既然你是在關東煮店發現不見的
那就是在關東煮店弄丟的
企圖讓我作錯誤的意思表示
我後來也上網路警局總局重新報一次案
順便把誘導我作錯誤的意思表示的事情講述一遍
最後也只是換承辦就是了
雖然說兩件事的結果我都知道
但是報案的當下實在是…
不太意外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