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外國人比你和我一般的老百姓都還要來的值錢有價值
有人說人的生命是無價的不能拿來衡量
在這次事件中
我們可以完全的體現
那只是個謊言..這次只是再次的驗證和機會教育
就像是以往後座必須要系安全帶入法
也是必須要在台灣死一個顯要才得以快速入法
人的生命價值不同
要怎麼樣讓台灣社會變得更美好
那就要祈禱
所有的惡事都發生在在台的外國人
這樣我們才可以改進
再不然
最少還有總統會道歉啊(笑)
我是說啊~你找這麼多警察是有個鳥用喔
關鍵司法呢?
抓了後法院輕判 或是對袒護犯人
那抓了又如何呢?
為什麼大家每次遇到這類的事情
都會直接開始酸台灣的司法
兩公約啦~哪次不兩公約
就讓馬來西亞見識一下台灣司法的滿滿惡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