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urue (purue)
2020-11-01 17:26:19馬來西亞人不了解 台灣是有人權的國家
我們有嚴密的社會垃圾安全網 防止社會垃圾跌落死亡深淵
每一個社會垃圾 都受到社會垃圾安全網的保護
所以殺死一個人也不會判死 因為我們需要保障他殺死第二個人的權利
不管社會輿論如何撻伐 法官總是認為每位犯人所犯皆非情節最重之罪 總是能找到一線生機
所謂社會安全網恢恢 垃圾疏而不漏 每個社會垃圾 都值得再一次殺人機會
捨己為人 悲天憫人 連法律界自己人被撞死 法官都能改死刑為無期了 怎麼捨得判社會垃圾
最重之刑呢?
我們沒有加入聯合國 都遵守兩公約 當歐盟孫子了 馬國不是更該尊重聯合國 尊守兩公約嗎
來到台灣 沒啥好買 就帶張社會垃圾安全網 回國裝装垃圾 體現人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