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te (ROTE)》之銘言:
: 南市歸仁分局長被撤換、局長詹永茂自請處分
: 難道不應該從瀆職的方面來整頓警政嗎?!
: 是一條人命也
: 如果沒有用刑法130條來處理對嗎
: 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被撤換對於這種重大事件來說不痛不癢不是嗎?!
: 那高雄員警酒駕就有人要兩大過免職來處理是怎樣?!
: 長官不是應該要有更高的標準來處理嗎
分局長被拔官只是演演戲啦
過沒幾個月就再給你喬回來
之前警政署長愛將張博鈞酒駕造成六人受傷也是先調職
之後還不是跟著署長升官
https://www.google.com/amp/s/tw.news.yahoo.com/amphtml/%25E5%2585%25A8%25E6%2596%2587-%25E6%259B%25BE%25E4%25BB%25BB%25E8%25AD%25A6%25E6%2594%25BF%25E7%25BD%25B2%25E9%2595%25B7%25E7%25A5%2595%25E6%259B%25B8-%25E9%2585%2592%25E9%25A7%2595%25E8%25AD%25A6%25E5%25AE%2598%25E7%25A0%25B4%25E4%25BE%258B%25E5%258D%2587%25E9%2581%25B7%25E6%2583%25B9%25E8%25AD%25B0-225859517.html
所以懲處看看就好
薪水又不會少
人家警員酒駕被免職
高官酒駕還是可以升呢